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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退出标准和程序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6-01     点击数: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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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出标准】

  贫困村以行政村为单位,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

  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有一条通村公路实现硬化,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运班车,农村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基本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等标准

  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标准化卫生室,有合格乡村医生或职业(助理)医师,基本实现通宽带等

  统筹考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因素

  【退出程序】

  第一步:调查核实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年度退出计划,对预退出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确定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村名单

  第二步:予以公示

  对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不少于7天

  第三步:公告退出

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告退出,于次年1月前在建档立卡贫困村中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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