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标准】
● 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855元)且吃穿不愁
● 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
●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有救助
● 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安全住房
【退出程序】
第一步:
民主评议
由村“两委”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按年度贫困户退出计划,拟定退出名单
第二步:
核实认可
退出名单经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核实,得到拟退出贫困户的认可
第三步:
公示公告
退出名单经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后,在村内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于次年1月前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