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人民政府:
2025年,沈丘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积极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以高水平法治赋能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统计法治根基,提升了依法统计效能,服务了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现将沈丘县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沈丘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推动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纳入法治化轨道。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部署年度统计法治重点工作。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党纪制度,组织部署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执法检查等重要统计法治工作。推动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将学法与统计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增强统计队伍法治意识。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沈丘县统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着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推动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及基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执法监督,推动统计法治建设走深走实。持续完善统计法治制度。根据新修改《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清理工作,并推动此项工作常态长效。加大力度开展统计执法和数据核查。及时部署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市统计局工作部署要求,开展重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坚持实事求是,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鼓励符合条件的统计干部参加2025年度全国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开展考前培训,共有2人通过考试,全县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实现零的突破。
(三)深化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始终将普法工作作为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紧抓“关键少数”,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政治自觉。今年以来组织2次典型案例教育会议,推动各级各部门和统计系统干部强化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意识。以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推动《统计法》进学校、进社区。深入开展“诚信诚实 依法统计”宣传活动,将统计法治宣传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
三、存在的不足、原因和问题整改情况
(一)统计执法力量薄弱。随着统计执法任务的日益繁重,统计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统计造假专项排查等常态化执法需求,且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统计执法工作的需要,目前沈丘县统计局只有2名人员刚通过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且身兼数职,常兼做其他统计业务工作,导致工作精力分散,在执法工作上无法专一。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熟练,执法文书制作、调查取证等环节不够规范,智慧化监管手段应用范围较窄。
(二)统计普法宣传实效不足。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社会公众、企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还不够全面。沈丘县统计局近年的普法活动,多为发放宣传单,未能有效组织针对企业负责人的专场培训或警示教育会。企业聚焦生产经营对统计法律知识重视不足,导致部分企业负责人对统计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普法警示效果薄弱。在宣传方式上,较为传统,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力度不足,企业和群众对统计领域专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不高,法治宣传与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还需要更加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三)统计信息化水平滞后。信息化技术应用方面较为落后,数据处理多依赖于手工操作,未能充分利用数据库技术进行数据管理和挖掘。数据质量核查多依赖线上审核、上门走访、查阅纸质资料的方式,核查效率低、覆盖面窄,一定程度制约了统计工作效率和深度的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全链条管控存在薄弱环节,防范统计造假长效机制需持续深化,
(四)法治思想转化成效有待提高。理论学习深度不足,实践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存在学习不够全面和深入的问题,部分单位及领导干部依法治统能力不足,应对统计新情况、新问题的法治思维有待提升,结合实际进行领悟和立足工作实践的效果不够显著。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的举措不够精准,在重大普查工作推进、专项业务调查等工作中,法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五)部门协同还不够深入。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协作机制不够畅通,统计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还不够紧密,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还不够完善,未能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
(六)基层统计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基层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制度理解不够到位、对统计指标不够掌握,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
(七)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存在对统计工作认识不足、法治意识不强等问题。
(八)统计法治创新性还需进一步增强。推动统计法治建设与统计改革发展同频共振,探索创新统计法治工作新路径。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一)深化法治思想引领,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修改《统计法》,增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意识。
(二)配合完善配套法规,筑牢制度执行根基。做好《统计法》修改后条款的学习贯彻和宣传教育,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规范化水平,增强对新法的认知和运用能力。
(三)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夯实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聚焦统计工作全流程,针对基层统计人员的能力短板,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确保培训内容落地见效。全面提升统计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从源头规范统计数据生产流程,切实夯实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四)严格统计执法检查,守牢统计数据底线红线。全面提升基层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公开执法结果,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健全贯通协同机制,着力构建统计监督体系。持续推进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着力提高统计监督效能。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截至目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情况。
沈丘县统计局
2025年12月19日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