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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山镇委员会 洪山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1-26 点击数:189

中共沈丘县委、沈丘县人民政府: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洪山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县相关部署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提升治理效能,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镇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王艺洁书记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扛牢政治责任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年内主持召开镇党委会议、镇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精神和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本镇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充实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王艺洁任组长,司法所所长陈艳伟任副组长,相关站所办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办的工作格局。

  (二)带头尊法学法,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本人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

  二是坚持以考促学。组织全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推动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依法科学决策,规范权力运行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1名执业律师担任镇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签订、矛盾纠纷化解、行政诉讼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行政行为于法有据、风险可控。

  (四)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责一致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开涉及企业行动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网络问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倒逼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二、 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公布年度抽查计划,全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11次,抽查市场主体30余家,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积极探索“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整合各领域检查事项,制定联合检查清单,一次性完成对同一企业的多项检查内容,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领域执法职责和队伍,组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四张清单”。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2台,建设规范化询问室1间。

  全年进行行政检查15次,共处理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无一起因程序违法或实体错误被复议机关或法院撤销。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各类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2次,开展案卷评查1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明显提高。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镇共有调委会23个,专职人民调解员46名,法律明白人114名;全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72起,调解成功率100%。二是规范信访工作。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全年受理信访事项11件,按期办结率100%。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严格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判决、裁定。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举办“法律明白人”“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培训骨干150余人次;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利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运用微信公众号、乡村大喇叭、法治文化广场等载体,张贴宣传《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海报24张,打造立体化普法网络。

  (五)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深化“一网通办”“云端导办”

  全年洪山镇行政审批大厅办件量:民政新增办理涉及202户,767人;通知帮助低保特困人员进行河南救助通注册授权1820人,帮助80岁高龄老人进行高龄补贴认证优化政务;养老保险业务办理3009件;农业相关业务办理13件。洪山镇行政审批大厅全面推行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机制。服务咨询办理,畅通政务服务,群众好评率达到100%。

  三、 存在的不足、原因分析和问题整改情况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我镇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主要不足:

  1.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少数干部,特别是部分身处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意识仍显不足。存在“重政策、轻法律”“重结果、轻程序”的惯性思维,在处置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矛盾纠纷时,有时首先想到的不是法律途径,而是传统的行政手段或“土办法”,程序意识、证据意识、风险意识不够强。部分执法人员在面对新业态、新情况时,存在“本领恐慌”,法律适用和自由裁量权把握的精准度有待提高。

  2.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虽然实现了队伍整合,但执法权限、程序、标准的深度融合仍需加强。部分领域执法依据分散、衔接不畅的问题依然存在。“三项制度”落实尚未完全到位,特别是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质量参差不齐,记录信息的归档、管理、使用不够规范。执法案卷制作质量有待提高,存在事实认定不够清晰、证据不够充分、说理不够透彻等问题。个别执法领域仍存在“重处罚、轻服务”“重管理、轻引导”的现象,包容审慎监管的落实有待深化。

  (二)原因分析:

  1.干部队伍法律专业背景人员比例偏低,系统性、持续性的法治培训供给不足,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执法人员面对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跟不上实践需要。

  2.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配套制度、保障机制仍需细化完善。司法所人员力量薄弱,与其承担的繁重任务不匹配。跨部门、跨层级的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够顺畅。法治政府建设的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有待健全。

  (三)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扎实推进整改。

  1.深化精准化学法培训。一是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中心工作推行“以案释法”常态化。选取一个本镇或同县发生的典型案例,在镇党委会议或干部大会上进行分析研讨,由分管领导或法律顾问讲解其中的法律要点、程序要求和经验教训,提升干部运用法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健全考核评价与责任传导机制。将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和述职述廉内容。对在处置突发事件、化解矛盾纠纷中坚持法治方式、取得良好效果的干部,予以通报表扬;对因违法决策、违规操作引发重大矛盾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通过鲜明的考核导向,倒逼干部重视法治、运用法治。

  2.细化执法标准与加强协同。建立健全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召开由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会商复杂案件,形成执法合力。同时,开展执法案卷仔细查,严格遵照行政执法案卷标准,流程,规范执法案卷。针对宅基地违法建设、农资打假等跨领域难题,开展了一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 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2026年,我镇将继续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强化法治引领,在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上再发力。进一步压实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其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常态。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求突破。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

  (三)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在提升综合执法效能上出实招。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特别是对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和行刑衔接机制。

    (四)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上见实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提质工程。加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新征程上,洪山镇人民政府将更加坚定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要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坚实法治力量!


中共洪山镇委员会

洪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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