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日 星期一
长者助手
无障碍浏览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 正文

沈丘县司法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1-26 点击数:293

沈丘县人民政府:

  2025年,沈丘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定位,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司法局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系列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干、全员齐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狠抓思想理论武装。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述法促学法、以学法促履职,切实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集中研讨,建立“党委领学+干部自学+全体人员集中学”三级学习机制,全年开展专题培训学习24场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线上学法、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实现学习全覆盖,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全面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治工作队伍。

  (二)健全制度体系,严把依法决策审核关。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列席论证等制度,对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各类合同协议、政策性文件从严开展合法性审核,做到应审尽审、有错必纠,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决策、违规文件出台。全年审查各类合同38件、重大行政决策及工作文件16件,筑牢依法决策法治底线。今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共参与县委、县政府重大案件研讨10件,提出法律建议60余条;参与出庭应诉68次,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同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保障其提前介入议题研判,全年共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4次,审查议题24件。

  (三)强化执法监督,推动执法规范文明公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从源头上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县现有行政执法主体共59个,县级执法主体54个,垂直执法主体5个,共有执法证件1130个、监督证89个。二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我局先后开展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开展实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联合县纪委监委等部门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察,建立长效督察机制。目前,走访调研企业52家,发放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问卷52份,“法治体检”团队送法进企业3次,向执法单位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30次、工作提示函9次、抽查各类执法案卷461件,其中涉企案卷135件,将案卷评查中发现的73个问题反馈执法单位,限期整改。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执法监督发现的违法或者不当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督促指导执法部门主动纠错,按时整改。目前,通报批评执法单位28家;批评教育执法人员16人。四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截止目前,共梳理行政检查事项2038个;开展综合查一次114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13次、“一表通查”61次,推行“扫码入企124次;梳理违法风险点梳理104个、建立部门“一业一册”88个、证照到期前提醒514次。五是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理念、执法方式,使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不断优化。目前,适用“不予处罚”,轻微违法减免处罚办理事项数量547件,免罚总金额14.6万元;适用“减轻处罚”办理事项数量49件,减轻处罚总金额30万元;适用“从轻处罚”办理事项3813件;“不予行政强制”事项3件;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各类行政事项数量(含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226件;推动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参与办案15件。

  (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职能深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将法治保障融入企业发展全流程。组建企业法律服务专班、律师服务团,常态化开展“法治助企行”“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合规指导、纠纷化解等精准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挽回经济损失,今年以来为12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解答法律咨询超6000人次。同时加强企业法治宣传,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守约,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以优质法治服务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保驾护航。

  (五)抓实普法宣传教育,厚植全民法治信仰。2025年是“八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为做好“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我局制定下发了《2025年沈丘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多举措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全县法治副校长开展春季开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3场次,秋季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6场次,提升了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二是组织开展了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走深走实十周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安全知识讲座和培训19场次,《民法典》系列宣传76场、专题学习32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2300余份,受益群众达13800余人,有效提高广大群众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三是深入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组织开展培训 22 场次,培育“法律明白人”3103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律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和法治实践引导员的作用。四是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围绕高价彩礼、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组织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32场次,受益群众达到28000多人。

  (六)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确保把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3685起,调解成功3632起,调解疑难纠纷94件,涉及金额1618万元,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8%,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服务不缺位。

  (七)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夯实民生法治保障。司法局服务窗口管理严谨,程序规范。一是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服务对象实行五公开,审批环节减少,办理时间压缩,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群众满意率100%。目前服务大厅窗口总办件量1112件,行政许可案件34件,值班律师代写诉状13件;二是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积极开展刑事全覆盖法律援助工作,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上门办”服务。截止到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93件(刑事案件331件、民事案件237件,法律帮助125件);三是结合“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活动和省司法厅爱民服务承诺要求,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推行“最多跑一次”服务模式,办理各类公证业务670件,上门服务22次,预约办证130次,解答群众咨询2600余人次。周口法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共办理法医临床鉴定141例,预约服务141例,下乡义诊2次,为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2次,免费提供咨询服务85次。周口臻诚司法鉴定所办理法医物证鉴定683例,其中减免费用126例,减免费用共计98400元,上门为困难群众服务53例,提供免费咨询102次。

  三、存在的不足、原因和问题整改情况

  尽管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司法行政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足,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探索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法律专业人才匮乏,无法适应当前工作推进。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聚力补齐短板,切实加以解决。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计划

  2026年,我们将紧扣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要求,切实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工作中统筹推进,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一是深化政治建设,锻造过硬队伍。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加强干部队伍专业能力和作风建设,提升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培育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二是聚焦法治赋能,服务中心大局。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涉企执法专项监督,提升行政复议化解效能,完善与诉讼、信访衔接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三是筑牢安全防线,促进社会和谐。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完善全域联动大调解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健全安置帮教体系,降低重新犯罪率,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阵地功能,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四是优化服务供给,增进民生福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让法治信仰深入人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沈丘县司法局

2025年12月26日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411624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10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035
豫ICP备13003979号-1 公安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62402000128号  版权所有:沈丘县政府网2011-2026  
网站运维电话 0394-5222096  邮箱: sqrmtzx@163.com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