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人民政府:
2025年,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按照我县统一安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持续提高生态环境法治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历届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历届全会精神,学习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权威读物,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为题讲授专题法治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处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必修课,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遵法守法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定时召开党组会,审议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5年度普法规划,听取普法工作等情况汇报。按规定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公示,带头落实述法要求。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举措
2025年我局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实现环境质量与执法效能双提升。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体系,创新执法练兵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宽严相济,让执法更温暖。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河南省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过罚相当,通过轻微违规“首违不罚”、督促指导整改等方式,营造良好的营商服务环境,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优化机制,让制度更完善。从理顺和优化案件办理机制入手,不断总结执法经验,探索形成案件主办轮办制,即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明确其中一名执法人员为主办人员,其余为协办人员,采用轮流办理的工作机制,原则上由共同办案人员中主办次数较少的一人作为该次案件的主办人员;若共同办案人员主办次数相同,则由距离该次案件主办时间较长者担任主办人员;共同办案人员均未主办过案件的,由案件承办人员自行协商确定主办人员,通过案件主办轮办,进一步提升整体办案水平。三是强化普法,让执法更规范。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策,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适时组织召开行政处罚案件预审会议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指导,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每季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以案释法。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对症下药,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以案促鉴,让部门更协同。不断完善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办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执法检查和县生态环境局、公安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以案促鉴”工作制度,每季度定期将典型环境违法案例及突出环境管理问题等函告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相关行业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形成依法惩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合力。
(二)主要工作成效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砖瓦窑厂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当前我县共有砖瓦窑企业9家(均为C级),其中已拆除4家,剩余5家已全部停产并注销排污许可证。二是企业绩效分级提升。以钢铁、铸造、商砼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绩效等级提升行动。全年计划完成27家企业“创A进B”绩效分级提升目标。目前已有30家上报申请材料,其中,周钢A级创建工作已通过省级初步验收;4家B级创建已通过市级验收、正待省级验收;25家已完成B级申报程序,待市级验收。三是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对涉气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力度,对企业治污设施进行全面核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按照“一厂一策”细化制定治理方案,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严查涉VOCs行业无组织排放。目前,已完成9家VOCS企业综合治理任务。四是铸造行业提升治理。持续推进现有3家铸造企业治理,要求11月底前完成升B级改造。截止目前,3家企业已完成B级改造,并已申报B级绩效。五是移动源污染监管。全面加强移动源污染监管力度,积极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测车辆4274辆,进行入户检测车辆343辆(检测数量居全市第一位)。六是空气监测站点周边管控。常态化做好全县21个监测站点(乡镇19个、县城2个)周边工业企业、饭店、露天烧烤、道路扬尘日常管控力度。建立高值热点应急核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缩短高值异常数据持续时间,有效防控风险。
2、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面
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部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4家,并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
3、加大信访处置力度。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我县的11件信访举报件已经全部整改销号。日常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事项127件,其中民生热线交办70件,微信举报25件,局来电26件,网络举报6件,已全部办结,按时办结率100%。
4、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截止目前,共审批17个项目环评,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4个,豁免项目环评审批约100余个,新申请排污许可2个,较去年减少审批数量30%,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5、铁腕治污严格执法。一是出动执法人员270余人次,检查重点污染源38家,建设项目18家,其他企业286家次,发现环境管理问题42个,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全县辖区内所有环保违法企业实行严管重罚,截至目前,共立案21家,目前已下达处罚决定书11家,处罚金额63万元,在全县范围内起到了打击震慑环境违法犯罪的作用。
三、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学习与宣传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环保工作人员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停留在表面,缺乏深入系统的理解。例如在新的环保法规出台后,学习仅以简单的文件传达为主,未深入解读法规背后的立法意图和适用范围,导致实际执法中出现偏差。二是宣传方式和效果不佳:环保法治宣传多采用传统的发放资料、举办讲座等形式,缺乏创新,难以吸引公众的关注和参与。宣传内容也多是法规条文的罗列,未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生动讲解,公众对环保法规的认知度和理解度较低。
(二)行政执法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调查取证不充分、文书制作不规范、送达程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例如,在现场检查时未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或者在收集证据时未履行相关的告知义务,这些都可能导致执法行为被认定为违法。
(三)执法力量不足:随着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要和监管任务的不断增加,环保执法人员数量相对不足,且部分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这使得一些环境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得到查处,影响了环保执法的效率和效果。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下一年度,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知行合一、做到自觉践行。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全面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依法科学决策,深入抓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提高全县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水平。
(三)全面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坚定不移推动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沈丘。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依法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自动监控平台、无人机、电力数据等科技手段发现违法行为,加强非现场执法发现问题与现场执法取证办案有效衔接。强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积极推进与有关部门行政执法衔接,高效开展生态环境联动执法。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
2025年12月29日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