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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4-11-23 点击数:740

中共沈丘县委、沈丘县人民政府: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沈丘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沈丘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沈法政〔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东城街道办事处实际,现将2024年度东城街道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明确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镇政府、司法所、法律顾问一体相联系形成全覆盖组织构架。建立和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事项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确保法治工作坚持党的领导。

  聚焦统筹推进,下好法治政府建设“先手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将法治建设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强化制度保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并由司法所列席,确保决策依法依规。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不出庭情况通报制度。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程序,持续推进决策质量和效率提升。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持根本遵循: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东城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推动学习走深走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践难题,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入。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优化机构职能:积极配合上级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做好人员编制“减上补下”和编制统筹工作。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和运用,及时调整街道权责清单,确保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五)深化“清单之外无审批”,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全要素动态管理,统一公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和特殊环节清单,建立限时办结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六)推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部门窗口、事项、人员、系统、环节“应进必进”,规范综合服务窗口设置,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

  (七)创新监管机制: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建立条块结合、区域联动的综合监管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推进“互联网+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探索“双随机十信用分类”监管模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精准有效监管。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落实改革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周口市关于深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的分工落实方案》,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清单化推动各项专项工作方案,落实落细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任务,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权益保护:健全完善街道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件全流程、全链条调查处理机制,增强企业权益保护力度。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与保障,落实相关服务保障举措,贯彻落实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依法依规落实优惠政策。

  (三)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认真做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学习贯彻宣传,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机制,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落实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衔接机制和多元化解机制。

  五、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依法制定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依托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和上级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开展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确保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街道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将遵守决策程序制度纳入对街道各部门的考核督察内容。

  (二)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大对《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力度,完善合法性审查体制机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等事项纳入法治轨道,严格审查把关,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健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实现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化解。鼓励法律顾问针对街道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供有价值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四)严格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完善考核标准,督促街道各部门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五)加强决策执行与监督: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执行单位要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并向决策机关报告执行情况。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压实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配合上级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加强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严格限定执法队伍范围,实行编制总量控制和人员实名制专库管理。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确保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梳理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落实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做好中期评估相关准备工作。建立新型行政执法岗责体系,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手册编写和使用工作,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创新实践活动,总结推广先进工作机制,引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将服务理念融入具体工作。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基层联系点、联系员制度,建立与企业和群众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探索构建新型执法模式,加强在街道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八、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完善应对制度:加快落实《周口市极端气象灾害应对办法》,及时修订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联合会商、协调联动、应急响应、救援处置、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细化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二)提高处置能力: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注重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群众突发风险防范意识和避险救助能力。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完善街道、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落实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配置要求,推动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协调机制,引导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九、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街道各部门要积极履行行政调解职责,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压实行政调解责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印发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工作指引,将行政调解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考试内容,严格落实立卷归档制度,规范案卷评查标准,推进“三调”联动,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

  (二)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途径化解行政争议,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依托互联网受理申请,做到“应收尽收、应审尽审”。高标准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健全优化审理机制,加强调解工作,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持续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增强出庭应诉意识和能力,确保“出庭出声”“出庭出效”。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络,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和配合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规范行政行为。

  (四)化解信访矛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规范信访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十、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配合上级建立完善县乡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街道司法所对街道综合执法机构开展经常性执法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严格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畅通行政执法投诉渠道,依法处理投诉。积极参与乡镇行政执法监督试点工作,提升基层行政执法监督队伍素质。

  (二)形成监督合力:聚焦重点领域,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追究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信息沟通和配合协同,推动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在办理职务违法案件中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坚持严管厚爱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街道政务宣传报道和重要文件公开,提高政策宣传效果和解读质量。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完善政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及时将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和失信责任追究机制,履行依法签订的合同,兑现承诺优惠条件。加大对政府和公职人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治理重点领域的失信行为,提升政府公信力。

  十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一)强化领导责任: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东城街道办事处要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工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做好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抓好推动落实,严格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规定》,按规定报告、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二)严格责任落实: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法治机构要认真执行《周口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履行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察督导、考核评价等职责。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落实工作机制:发挥“全面依法治省督导平台”功能,做好县级平台的应用,协调相关单位细化年度工作指标、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全方位部署、按节点督导。规范开展创建示范活动,认真组织2024年度全面依法治街考核,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取得实效。

  (四)深化联动工作:持续做好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确定问题事项的解决工作,积极参与第三次府院联席会议,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建立完善府检联动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五)完善研究宣传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党校、专家学者作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理论研究,针对相关工作开展应用性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多种载体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街道各部门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选好建强法治工作队伍,保障人员力量和经费。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街道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

  (七)东城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通知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确保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为东城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沈丘县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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