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卫生健康委
关于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制定沈丘县卫生健康委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对象及时限
抽查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取得许可登记的监管对象主体。本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须于2024年12月前完成。
二、抽查内容
(一)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防治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二)学校卫生: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等;
(三)职业卫生:抽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情况;
(四)公共场所: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
(六)抽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抽查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
(七)抽查母婴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八)抽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资质、厂区环境与布局、车间卫生、产品检验、人员卫生等。
三、抽查实施
(一)抽查方式。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依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取检查人员。
(二)抽查公示。监督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谁检查、谁记录、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三)抽查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四)抽查工作档案管理。各科室开展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档案由检查人员检查完毕后按照“一卷一档”的要求整理归档。
附件1:2024年度卫生健康委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docx
沈丘县卫生健康委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