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0)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和《河南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对我县27个政府工作部门和22个乡镇(街道)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政府各部门职权事项共计2776项,其中,行政许可198项,行政处罚1944项,行政强制83项,行政征收15项,行政给付51项,行政检查201项,行政确认55项,行政奖励21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职权206项;各乡镇职权事项161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83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裁决4项,公共服务2项,其他职权46项;各街道办事处职权事项127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7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确认3项,公共服务2项,其他职权27项。
各乡镇、办事处,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使职权,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不得擅自取消、转移权力和责任。权责清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后,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对于已公布的行政职权事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县政府部门权责事项调整统计表
2.乡镇(街道)权责事项调整统计表
3.县政府部门权责事项调整目录
4.乡镇(街道)权责事项调整目录
中共沈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