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坚决取消各类无谓证明、循环证明,杜绝各类奇葩证明,切实为企业、群众办事增便利,按照省政府全面开展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对我县现存证明事项和2020年取消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统计,现将结果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沈丘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沈丘县人民政府取消和保留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各类证明的清单.docx
沈丘县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