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沈丘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沈丘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沈丘县水利局概况
一、沈丘县水利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一)拟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水行政复议,组织起草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地方规范性意见并监督实施。(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及跨乡镇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三)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和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四)按照国家和省资源环境与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五)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处理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六)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七)编制、审查全县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八)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十)负责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十一)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沈丘县水利局预算单位构成
沈丘县水利局部门预算是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和10个二级单位预算,与2018年相比,没有新增二级单位预算。
1.沈丘县水利局机关本级
2.沈丘县沙河槐店闸管理所
3.沈丘县泉河李坟闸管理所
4.沈丘县蔡河闸管理所
5.沈丘县沙河管理段
6.沈丘县泉泥河管理段
7.沈丘县汾直河管理段
8.沈丘县沙河槐店灌区沙南管理所
9.沈丘县沙河槐店灌区沙北管理所
10沈丘县水政监察队
11.沈丘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第二部分
沈丘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水利局2019年收入总计3718.88万元,支出总计3718.8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89.7万元,减少15.6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水利局2019年收入合计371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18.8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水利局2019年支出合计371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5.88万元,占56.1%;项目支出1633万元,占43.9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水利局2019年收入总计3718.88万元,支出总计3718.8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689.7万元,减少15.6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718.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11.3万元,占11.0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2107.58万元,占56.6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支出1200万元,占32.2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85.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2.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3.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沈丘县水利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19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1.2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制定完善公务接待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有利于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从公务接待计划安排、接待审批、接待标准等方面严格把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沈丘县水利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3.8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沈丘县水利局2019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所以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沈丘县水利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防汛指挥车、水文巡测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