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概况
一、 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动全县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指导中小企业发展,统一规划、配置,确保信息安全等。
二、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预算单位构成
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没有二级单位预算。与2018年相比,没有新增二级单位预算。
1.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2019年收入总计425.85万元,支出总计425.8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73元,增加19.9%。主要原因:由于工资改革、机构改革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2019年收入合计42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5.8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2019年支出合计42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85万元,占62.43%(工资福利支出185.86万元,占43.6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84万元,占17.34%;商品服务支出6.15万元,占1.44%);经常性项目支出160万元,占37.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25.8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73元,增加19.9%。主要原因:由于工资改革、机构改革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25.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60万元,占37.5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65.85万元,占62.4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265.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3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没有因公出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35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1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所以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9度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