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沈丘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沈丘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表
二、部门收入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沈丘县统计局概况
一、沈丘县统计局主要职能
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统计工作。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4、组织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5、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6、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县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7、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8、建立并管理全县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县部门统计和乡镇、办事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沈丘县统计局预算单位构成
沈丘县统计局预算包括沈丘县统计局机关本级预算,没有局属二级单位预算。与2018年相比,没有新增二级单位预算。
1、沈丘县统计局本级
第二部分
沈丘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9年收入总计627.27万元,支出总计627.2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7.55万元。减少16.90,主要原因:县财政大幅减少各单位专项经费等。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9年收入合计62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7.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9年支出合计627.27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352.04万元,占56.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07万元,占4.0%;商品和服务支出13.16万元,占2.10%;项目支出237万元,占37.78%,主要项目是:统计调查经费、农调、城调、企调队三队工作经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27.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减少127.55万元。减少16.9%,主要原因:县财政大幅减少各单位专项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27.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27.27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0.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7.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应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统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2018年减少1.1万元,减少48%。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2019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2019年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1.1万元,减少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沈丘县统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3.1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沈丘县统计局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所以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沈丘县统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