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沈丘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沈丘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沈丘县环境保护局局概况
一、沈丘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沈丘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地方性文件、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沈丘县主体功能区划;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市和县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治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等。
二、沈丘县环境保护局预算单位构成
沈丘县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机关本级预算,没有二级单位预算。与2018年相比,没有新增二级单位预算。
1.沈丘县环境保护局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沈丘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收入总计1502.48万元,支出总计1502.4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260.01万元,减少14.75%;支出减少260.01万元,减少14.75%,主要原因:减少经费及项目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收入合计1502.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2.48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支出预算150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3.48万元,占84.76%,项目支出229.00万元, 占15.24%。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247.82万元,占8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0%;商品服务支出25.66万元,占1.71%;项目支出229万元,占15.24%,主要项目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经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经费、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环保监察执法工作经费、环境监测运行工作经费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02.48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60.01万元,减少14.75%。主要原因:减少经费及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支出预算1502.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356.29万元,占90.2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63.53万元,占4.2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33.54万元,占2.2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49.13万元,占3.2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3.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7.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环境环保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环境环保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相同。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没有因公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环境保护局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沈丘县环境环保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3.1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沈丘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所以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沈丘县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