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概况
一、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二)统筹推进全县“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简政放权。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
(三)组织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县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价。
(四)统筹推进全县“数字政府”改革与建设,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
(五)统筹推进全县政务信息化建设,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负责管理县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协调县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开放共享。
(六)负责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集约化管理,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
(七)负责拟订全县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化、大数据管理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统筹全县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沈丘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机制,引导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推进数据资源的开发与应用。
(九)负责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化、大数据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合作交流。
(十)负责统筹全县政务信息网络系统、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工作,监督县级政务信息网络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隶属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
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窗口办事机构和中心管理机构两部分。
窗口办事机构的职责任务是:办理投资经营者申请生产、经营项目的各类证照、文件;办理供水、供电、通讯、交通、土地等基础设施行政审批事项;为投资者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投资、生产经营、税费征收及有关事项的咨询、信息;办理与居民生活密切需要申领的证照和人才、劳动力需求事宜。
中心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提出对进入服务中心审批项目的调整意见、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受理对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
二、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没有二级单位预算。由于机构改革,由行政服务中心变成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与2019年相比,没有新增二级单位预算。
1.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收入总计630.79万元,支出总计630.7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1.41万元,减少11.43%。主要原因:人员调整、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计63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0.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支出总计630.79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基本支出130.79万元,占20.73%(工资福利支出126.79万元,占2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0%;商品和服务出4万元,占0.6%);项目支出 500万元,占79.27%,主要项目是:沈丘县“互联网+政务”平台服务费;行政服务大厅免费复印、邮寄、传真等便民服务经费;行政服务大厅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经费;行政服务大厅水电网络等基本运行费;行政服务大厅保安、引导员工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伙食及生活补助;“互联网+监管”工作费用、“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费用、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费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30.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81.41万元,减少11.43%。主要原因:人员调整、项目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30.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630.79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2020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9 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开支,厉行节约。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所以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