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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5-20

目录

  第一部分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法律和规章,按照上级精神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规范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经营和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订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指导沈丘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全县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十一)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含特殊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含特殊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全县检验检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促进全县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及标准管理。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法规及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二十一)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二)负责拟订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检验检测能力、信息化和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三)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是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包括本级预算3个和2个二级单位预算。(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部分改革仍未到位,为确保人员,公用经费保障的连续性仍按原机构编制2020年预算)。

  1.沈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本级

  2.沈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本级

  3.沈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本级

  4.沈丘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5. 沈丘县食品监督所

  第二部分

  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收入总计3802.26万元,支出总计3802.2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97.42万元,增加1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资等。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收入合计380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02.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支出合计380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2.26万元,占80.27%(工资福利支出2824.04万元,占74.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06万元,占2.66%;商品服务支出127.16万元,占3.34%);项目支出750万元,占19.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802.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97.42万元,增加1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资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802.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828.72万元,占74.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973.54万元,占25.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52.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25.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4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13.9万元,增加69%。主要原因:增加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2020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9 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19.9万元,增加141%。主要原因:增加了执法执勤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6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2020年度预算时没有安排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7.1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所以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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