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沈丘县编制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沈丘县编制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沈丘县编制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沈丘县编制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县各部门、乡镇和街道权责清单的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沈丘县编制委员会预算包括沈丘县编制委员会机关本级预算,没有局属二级单位预算,与2019年相比,没有新增二级单位预算。
1.沈丘县编制委员会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沈丘县编制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编制委员会2020年收入总计244.43万元,支出总计244.4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7万元。减少3.44%,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24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4.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24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43万元,占66.04%(工资福利支出155.59万元,占63.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0%;商品服务支出5.84万元,占2.39%);项目支出83万元,占33.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编制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44.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8.7万元。减少3.44%,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244.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44.43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编制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编制委员会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和2019年预算数相同。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2020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9 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开支,厉行节约。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没有预算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和2019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沈丘县编制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8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沈丘县编制委员会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所以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沈丘县编制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沈丘县编制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