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陟县木城街道办事处东关村,“和事佬”史广忠(中)为乡亲调解矛盾。(资料图片)
核心提示|作为一亿人口大省,河南当下基层矛盾量大面广。基层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近些年一直颇受关注。近日,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关于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相关文件。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相关负责人就如何加强基层调解力量等问题进行解答。
【目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河南作为一亿人口的大省,处于经济结构调整期、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社会矛盾凸显期,基层矛盾量大面广,要求我们必须夯实基层基础,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相关负责人称,今年以来,省委书记郭庚茂多次提出要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据了解,省委、省政府“两办”日前印发《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加强基层矛盾调解力量、建设调解工作综合平台等诸多指导意见。
【体系】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明年到位
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要求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县、乡、村三级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工作平台和分行业、分系统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平台。“到2015年底,全省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必须全部到位,并切实发挥作用。”
《意见》要求县(市、区)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中心负责人由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担任,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高素质人员组成;乡镇(街道)也要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村(社区)要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室。
我省此次要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必须严格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重要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于未进行风险评估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决策、上项目,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稳定问题的,严格实行责任查究。
【重点】在矛盾多发领域建立专业性调解组织
一直以来,教育、医疗卫生、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人事、社会保障、交通事故、环境保护等,属于矛盾多发易发领域。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相关负责人说,此次《意见》要求在这些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吸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社会性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法律效力。
而对于加强基层调解力量建设方面,《意见》指出,要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人民调解员,实现调解工作全覆盖,并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民间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