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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民政局三项措施积极做好入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9-17     点击数: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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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雨量增多,天气转凉,为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沈丘县民政局根据当前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做好入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和服务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当前天气逐渐转凉,气温降低、多雨多风实际情况,按照县委文件精神,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党组会,成立入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邢子田任组长,主抓救助工作的副局长倪学彬任副组长,救助站所有人员为成员,会上邢局长对工作人员提出六个“务必”:即务必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务必密切关注天气预警、务必完善应急预案、务必提高反应能力、务必对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发现、务必及时实施主动救助。严防出现因救助工作不到位导致流浪乞讨人员被冻伤、淋伤、饿伤等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入秋。 
    二是密切配合,积极救助。加强与公安、卫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协作,加大巡查力度,尤其是夜间的巡查救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街头清查工作;对五保、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行保护性和帮扶性救助,及时安排接回或护送,并提供衣、被、食品等物品;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外地人员,提供饮食和御寒物品,并帮助其安全返乡。 
    三是采取措施,治理源头。积极开展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帮扶、管理、教育工作,认真解决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困难,防止其重复流浪。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医疗救助等长效社会保障机制作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生活不能自理和无人照料的未成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老年人等受助人员,积极做好妥善安置工作,防止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 (范磊 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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