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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村官之林峰:试水土地股份合作制”挣了是乡亲们的,赔了是自己的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8-27     点击数: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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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张渝文平伟摄影

  林寨村位于沈丘县北杨集乡,因在全省率先实施“土地股份合作制”闻名遐迩。在该村党支部书记林峰的倡导下,村民们个个成了股东。今年,林峰获得2015“全国劳动模范”称号,他说:“我做的事情很小,国家给我的荣誉太高了,现在责任和压力更大了。”

  在2015“河南最美村官”新闻通气会上,大河报记者见到了林峰。他告诉记者,2011年回村担任党支部书记时,他了解到村民最大的纠结还是土地该咋种。当时,全村1800人,常年在外务工的有1100人,在家的都是些老人和孩子。

  2011年7月,林寨村召开村民代表会,决定是否实行土地集约耕种。“土地股份合作,集中规模经营,村民变股东,利益有保障,情感上能接受。”林峰说,他反复向村民解释,规模经营能降低种植成本,提高农业效益,年底分红,村民能多挣钱。同年,随着土地集约式耕种的实现,林家富种植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林峰兼任合作社理事长。

  合作社起步时集中土地资金从林峰及合作社社员入股资金中预先支付,林峰入股150万元,26名社员共入股20万元。合作社对流转的土地实行统一购进生产资料、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销售。

  “我还真没有操过这么多土地的心,村里人解脱了,我肩上的担子重了。”林峰说,第一年,因为干旱,每亩地收入仅700元,盘算下来合作社亏损了约15万元。为了兑现承诺,更为了让村民安心,林峰自己拿出15万元,给村民补足每亩地800元的收入。

  2012年底,随着项目整合投入、基础设施完善、管理经营规范,土地产出效益明显增加。2013年8月,该村形成《全体村民集体入股决议》,决议规定:“林寨行政村449户村民以社员身份,全部加入林家富种植专业合作社。”

  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第二年,在保证村民每亩地800元收入的前提下,林峰又出资购买了30多万元的农业器械。第三年,终于喜获丰收,林家富合作社盈利30余万元,林峰自己没要一点分红。

  村民把土地流转后,除各项惠农补贴以及土地租金有保障外,还增加了盈利分红和外出务工(或经商)的收入。据初步统计,林寨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推进后,带动全村农户增收达1000万元以上。

  如今,林寨村从事物流货运的大小车辆达176辆,购买家庭轿车的村民有216户,村民们累积在县城以上城市购置住房176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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