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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申报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与效果评价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9-09     点击数: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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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沈丘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科学评价秸秆还田的生态效益,优化秸秆还田技术模式,提高秸秆还田质量,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现采取公开方式申报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营业执照具备农业相关社会服务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二)申报主体须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包括:

  1.拥有从事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与效果评价的专业技术团队,且团队中至少拥有2名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具备土壤理化性质分析、秸秆养分测定等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实验条件;

  3.具有连续开展2年以上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与效果评价的工作经历,熟悉点位设置、样品采集、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等技术规范(需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

  4.具备数据采集、分析与报告编写能力。

  (三)申报主体经营规范,社会信誉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与效果评价内容

  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测定土壤养分变化、秸秆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病虫草害等生态生产因子的变化,形成监测报告。

  三、补贴标准

  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四、报名方式、联系人及电话

  根据本次公告要求,请有意向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技术服务公司等按照申报材料清单要求申报,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实地查看、核实,经综合评估后确定,并及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截止时间: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效申报。

  地址:沈丘县和谐路2号农业司法大楼。

  联系电话:13939412006

  附件:沈丘县2026年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与效果评价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docx

沈丘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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