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确保我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周口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周农文〔2026〕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沈丘县农业农村局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10个以上(其中:畜牧类不低于20个)。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县域内从事种植或养殖产业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具有农业科技示范作用的经营主体;
2.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具备较强的农技推广服务能力;
3.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辐射示范带动能力较强;
4.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县级及以上农业企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优先考虑;
5.持有《高素质农民培育证书》和相关农业职业技能证书的优先考虑。
二、遴选程序
示范主体自愿申请—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农技推广区域站推荐—专家评审—公示认定(不少于5个工作日)—签订协议。
三、应尽职责
1.具备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农技推广区域站和农技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示范工作;
2.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带头学习应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机具;
3.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周边12户以上农户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
四、享有权利
1.优先参加农业技术培训,获得农业技术资料,接受农业技术指导服务;
2.按照项目年度实施方案要求,享有一定的物化补贴;
3.对农技推广区域站、农技指导员工作及农事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注意事项
各申报主体除法人证书、身份证件、报名申请表外,还需要对照遴选条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各申报主体务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沈丘县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鲁 磊(种植业) 13939463058
范俊涛(畜牧业) 18625702777
沈丘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6日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