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食品流通安全监管,提升食品流通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思路
突出问题导向,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掌握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重点品种等食品经营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检查依据
监督检查严格依法进行。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规章。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
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和学校校园及周边。
(二)重点时段
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春、秋季学校开学前后,中高招和旅游高峰期以及重大活动期间。
(三)重点检查对象
大中型食品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城乡农贸市场等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批发销售者,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环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提供者。
(四)重点品种
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价格较低、少年儿童喜爱消费的辣条类食品、饮料类食品和方便食品,进口冷链肉品及水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粽子、月饼、汤圆(元宵)等节令食品,酒类产品,大型超市现制现售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
四、检查内容
1.食品销售者
(1)依法应该许可、登记、备案的销售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经营店登记证、小摊点备案卡,实际经营项目是否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经营店登记证、小摊点备案卡载明的经营项目相一致。
(2)是否实施食品安全6S管理模式,经营场所卫生状况、食品贮存陈列是否符合规定。
(3)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自查评价,是否对自查评价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开展整改。
(4)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销售者采购食品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食品销售企业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并按规定保存相关凭证;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销售企业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并按规定保存相关凭证。
(6)取得《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的销售者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是否按规定留存进货票据凭证。
(7)取得《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卡》的销售者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8)是否采购销售有来源不明、无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超过保质期、腐烂变质、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销售的食品。
2.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
(1)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是否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是否根据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确定检查重点、方式、频次等,定期检查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3)是否按照食用农产品类别实行分区销售,销售和贮存食用农产品的环境、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
(4)是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是否及时更新销售者档案,并依法保存。
(5)是否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对销售者无法提供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市场内是否销售有无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
(6)批发市场开办者是否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明确双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权利义务,市场内是否有未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的销售者。
(7)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是否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并根据食用农产品种类和风险等级确定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频次。
(8)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是否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载明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销售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项目。
3.贮存服务提供者
(1)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是否依法备案。
(2)是否查验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者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明和食用农产品产地或者来源证明、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建立进出货台账,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出货日期、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
(3)贮存食用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贮存温度、湿度和环境是否能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否将食用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4)贮存肉类冻品是否查验并留存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5)贮存进口食用农产品,是否查验并记录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6)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用农产品,发现销售者有违法行为的,是否及时制止。
4.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1)是否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是否明确入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
(2)是否对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进行审查。
(3)是否对发现有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入网食品经营者立即停止提供网络平台服务。
(4)是否妥善保存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和交易信息。
5.进口冷链食品
(1)是否具备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
(2)是否有进入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3)是否有进入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后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出仓证明。
(4)是否制定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清洁、消毒、通风、个人防护等防疫措施。
五、工作任务
1.全年实现两个全覆盖。即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销售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贮存服务提供者等销售环节所有监管相对人全覆盖,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明确的监督检查项目全覆盖。
2.监督检查频次与销售者的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相匹配。即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A级的,全年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B级的,全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C级的,全年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的,每季度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