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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     时间:2013-12-31     点击数: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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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贯彻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切实搞好我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查清基本县情县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普查目的:全面调查了解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县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二、普查的对象、范围及特点
    (一)普查的对象和范围:在我县辖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和水消费情况、工业企业的科技情况和信息化情况等内容。
    (二)普查的主要特点:在组织方式上,本次普查除军队和武警系统外,其他所有部门的普查工作都按属地原则,由地方普查机构来统一组织实施。在普查侧重点上,本次普查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小微企业作为重点内容,力求通过普查,全面摸清全县经济总量及其行业分布,弥补常规统计的不足。在技术手段上,主要体现为“两个全面”:即全面建立电子地图,以提高普查的信息化水平。全面利用手持数据采集设备(PDA)采集普查数据,实现普查数据的采集、报送、处理等手段的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3年度。    
    四、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步骤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沈丘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县直有关单位要抽调专人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经济普查工作。各乡镇、办事处、村委会、社区以及驻地大型企业单位成立普查机构或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本单位、本企业的经济普查工作。 
    我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3年1~12月):主要是拟定工作规划、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方案、选调人员、绘制普查区地图、单位清查、普查试点、业务培训、物资准备、宣传动员等工作。
    (二)普查登记阶段(2014年1~3月):主要是组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对全县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地毯式入户登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户登记和普查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工作。
    (三)数据处理与评估阶段(2014年4~6月):主要是普查数据处理、质量审查、数据汇总、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
    (四)资料开发与总结表彰阶段(2014年7月~2015年):主要完成数据公报的发布、资料汇编、资料的开发应用以及总结表彰等工作。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在普查的前期准备阶段,要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在普查宣传月期间,县新闻媒体要利用黄金时段,播发普查公益广告和宣传资料。各级普查办公室要制订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户外广告、板报、标语、文艺活动等形式,在全县掀起普查宣传高潮,使普查对象知晓普查、配合普查、支持普查。
    (二)严格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质量控制体系,明确人员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强化对普查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对普查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事先防范,并严格按照上级普查办制定的专业普查方案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复查和验收,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三)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要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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