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沈丘县创新推行“一公开四督查一展评”组织工作项目化管理机制,把项目化管理模式引入组织工作,对全年组织工作实行课题化设计、项目化管理,有效调动了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整体合力。
“一公开”。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工作要求和该县组织工作的实际,先由各基层党委(工委)对全年的组织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归纳,将各项工作条理化,然后经县党建领导工作小组和县委组织部对列入的项目逐条审核,认真筛选,最终确定项目,作为全年组织工作的目标责任。今年,该县将全年的组织工作整理成九大项26个具体项目,制成《沈丘县组织工作项目化管理推进分解表》,并注明项目名称、推进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等,下发各基层党委(工委)进行公开公示。
“四督查”。按照“谁立项,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采取定人员、定事项、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五定工作法”,将各项工作考核到月,安排到周,具体到天,采取“四个督查”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项目管理台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项目保质保量顺利实施。一是召开组织工作例会督查。每月召开一次组织工作例会,由县委组织部部长、副部长,各科室负责人,各基层党委(工委)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干事参加,按照细化的《组织工作项目月进度表》,听取各级责任人对项目落实情况汇报,将汇报结果上报县委常委会,并在全县范围通报;二是实地督查。采取蹲点调研、与干部谈话、深入群众中走访等形式,对已完成的组织工作项目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实行项目“逐件销号”;三是备案督查。针对项目完成情况,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评价考核,并将评价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单位年终评优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项目实施不到位,任务完成不佳的党组织主要领导采取部长约谈的形式,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四是动态督查。根据上级和本县组织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对组织工作实行“动态增补”管理,保证项目设置的合理性、科学性。今年以来,该县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督查室深入各基层党委(工委)对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督查了20次;召开组织工作例会5次,听取了各基层党委(工委)对组织工作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深入各乡镇实地调查了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18次。
“一展评”。即组织工作项目成果展示评比。年终,对各级党组织落实较好、取得一定影响的优秀项目进行集中展示评比,为各级党组织交流组织工作经验提供一个平台,促进全县组织工作的良性发展。去年,该县在县主要街道对全县22个乡镇基层党组织优秀项目进行集中展示,并组织评委从项目的创新、应用推广价值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营造了相互竞争、互促并进的良好氛围。
(孟凡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