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强化政府层级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沈丘县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我局将认真登记,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依法核实处理。
一、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举报投诉。
二、监督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394-5218018
投诉举报邮箱:sqsfjzfjdg@163.com
投诉举报地址:沈丘县司法局九楼执法监督协调股
三、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沈丘县司法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