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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扶贫项目后续管护制度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1-19     点击数: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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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脱贫办〔2020〕2号

沈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项目后续管护制度的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后续管理管护,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成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管护人员的确定

在项目建成后,按照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管护人员或通过项目负责人重新提出的管护人员,必须是负责的本地群众且具有履行管护的能力。

二、管护责任的落实

1)对明确的管护人员,在项目建设完工后的三个月后,就必须规定的管护地点进行管护。如有群众三次反映无人员到位,县、乡村就必须调查处理,要求管护人员迅速落实,对拒绝落实的,应立即更换管护人员。行政村干部不定期检查管护情况,每半年向乡政府汇报管护的情况,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2)项目所在行政村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村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资产维护、道路养护、组织技术培训、提供市场信息,指导项目户营销,监督帮助项目户管理好项目,使项目效益最大化等后续管理工作。

三、管护标准

1)工程项目竣工后,坚持“谁建设、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一项目建成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

2)负责对所有的工程进行全方位的管护、维护,保证工程正常、永久使用;村内户外道路管护标准:路面平直无杂草,无杂物,保持畅通。其他项目的管护:必须经常检查,及时修补,保证长期完好地使用。

四、创新管护运行机制

(1)村内户外道路:村内户外道路及其他公益性设施可

采用村民定期进行了维护、保养。

(2)制定并认真落实奖惩制度。对项目设施有损坏的自

然村要自觉及时维修,经检查后仍不整改,必须进行相应处罚。

3)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对扶贫资金项目后续管理实施监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经营管理好、运行正常、效益良好,贫困户获得真正实惠的管理方,优先安排来年及以后的扶贫项目;对经营管理效果差、效益低下、群众反映强烈的,一经查实,在全县通报并责令整改;对管理失职,导致公共设施受到严重损害,或独占财产、私分钱物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程管护措施及要求

1)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保证制度项目建成涉及的自然村、组要首先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进行施工建设,每项工程都不能低于设计标准。

2)严格执行工程管护制度所有的竣工项目,村支两委都要制定详细的管护制度,做责任明确、制度规范、落实到位,确保工程永久完好无损。

3)项目建设结束,经验收合格并报账之后,从交付使用、运行管理到发挥效益、滚动发展全过程的管理。

4)扶贫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明确产权归属和管理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实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建成的村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产权归项目村全体村民所有;到户项目和以扶贫资金入股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项目户所有。

5)项目产权明晰后,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健全各项运行制度。

六、搞好项目建后管护的宣传工作

各项目行政村要利用广播、墙报、黑板报等到形式,

对项目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提高项目区农民认识和管护自觉性,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爱工程、管工程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设施的利用率。

沈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

项目管护工作人员工作记录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项目

地点

日常管护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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