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脱贫办〔2018〕37号
沈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沈丘县2019-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沈丘县2019-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指南》已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沈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3日
沈丘县2019-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规范2019-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15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19-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编制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一)《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规范2019-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沈丘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三)沈丘县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办法
二、项目入库范围
(一)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指围绕改善我县农村基础建设及配套设施、人居环境、村组道路等。主要包括:村组道路、小型水利工程、入户路、危房改造、饮水安全、动力电、农田水利、绿化亮化、雨污管网、人居环境、村室、公厕等项目。
(二)公共服务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指围绕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基本条件支持修建的公益性教育、文化、卫生基本设施等。主要包括:村小学、教育资助、文化设施、医疗卫生、有线电视及网络等项目。
(三)产业扶贫项目。产业扶贫项目指围绕培育和壮大当地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农村贫困人口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等与脱贫增收相关的扶贫产业,支持农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立资产收益扶贫长效机制等项目。主提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乡村旅游业等项目。
(四)金融扶贫项目。金融扶贫项目指围绕帮助贫困人口缓解资金短缺,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带贫企业(农村合作社)等扶贫贷款实现贴息;对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贫困户帮助其支付农户应负担部分的保费支出。主要包括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扶贫龙头企业贴息、合作社、农业保险、人身保险等项目。
(五)光伏扶贫项目。光伏扶贫项目指在具备光伏扶贫项目条件的贫困村,利用政府性资金投资的光伏电站。主要包括:村级电站、联村电站等项目。
(六)扶贫车间项目。扶贫车间项目指带动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在贫困村或贫困人口较多的村,有效利用村内闲置建设用地创办的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业项目。
(七)能力建设项目。能力建设项目指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对贫困家庭子女和青少年劳动力接受全日制中高等教育、贫困人口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和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主要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实用技术培训等项目。
(八)农村贫困残疾人帮扶项目。农村贫困残疾人帮扶项目指帮助残疾人改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项目。主要包括补贴、辅具、康复医疗、照料护理等项目。
(九)其他项目。结合脱贫攻坚实际,实施的其他扶贫项目。
三、操作流程
(一)编制指南(9月23日- 9月25日)
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2019-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指南,县级行业部门根据脱贫攻坚需求,出台本行业部门的项目申报指南。
(二)村级申报初步意见(9月26日-9月30日)
村两委、村级脱贫责任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认真分析本村(含贫困户、贫困人口)致贫原因、资源禀赋、资金保障和脱贫需求,在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设初步意见,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确定申报项目,并在村脱贫攻坚公告专栏进行公示后上报乡镇(办事处)。
(三)乡镇审核完善实施方案(10月10日-10月12日)
乡镇(办事处)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带贫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后在乡镇(办事处)公务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文本)。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文本)要详实具体、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并按照项目类别报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四)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论证(10 月23日-10月26日)
县行业主管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对乡镇(办事处)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现场勘查。为切实提高项目质量,确保可以随时开工建设,行业部门可根据论证意见及行业部门定额标准对方案进行完善,并确定项目应支持的扶货资金规模。按照项目轻重缓急排序,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 (10月27日-10月29日)
县扶贫办会同财政局,结合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及扶贫资金规模,汇总筛选各行业主管部门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入库项目,形成相关会议纪要或决议,并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项目纳入项目库并公告。
对跨村、跨乡镇项目可分别由乡镇(办事处)、县统一规划,按上述流程申报入库,纳入项目库统一管理。
(六)省市备案(10月29-10月31日)
10月底前,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的下年度项目库按程序逐级上报省市扶贫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四、责任划分
各乡镇(办事处)为入库项目申报的主体,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真实性负责。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乡镇申报入库项目的前置审批、评审论证、脱贫攻坚项目业务指导,对入库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项目效益负责。县扶贫办、财政局对入库项目的合规性、计划性、严肃性负责。
1. 村级集体经济建设、种植养殖产业扶贫项目、种植养殖保险项目由县农牧局为主管部门,各乡镇负责实施;
2.雨露计划、金融扶贫风险补偿金、担保金项目、人身意外险项目由县扶贫办为项目主管部门;
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由县委农办为项目主管部门;
4.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5.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农村危桥改造项目由县水利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6.危房改造项目由县住建局作为主管部门,各乡镇负责实施;
7.有线电视数字电视项目和综合文化中心建设项目由县文广新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8.电力保障项目由县供电公司为项目主管部门;
9.扶贫车间、光纤通达项目由县工信委为项目主管部门;
10.各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补助项目由县教体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11.医疗补助项目由卫计委和民政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12.贫困户参保费用补助由县人社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13.贫困户残疾人帮扶项目由县残联为项目主管部门;
14.电商扶贫项目由县商务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15.旅游业带贫项目由县侨办为项目主管部门;
16、绿化项目由县林业局项目主管部门;
17、村级活动场所项目由县委组织部项目主管部门;
18、光伏扶贫项目由县发改委项目主管部门;
19、标准化卫生村室由卫计委为项目主管部门。
除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外,其他脱贫攻坚项目具体实施部门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为准。
五、相关要求
(一)规范编制内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措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内容。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
(二)明确效益标准。对每个申报入库的脱贫攻坚项目都要明确具体的受益贫困户、受益年限,以及所获得的收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标准按照国家、省级制定的脱贫标准进行谋划,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三)明确论证要求。对申报入库的基础设施类、产业扶贫类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类别分别组织评审论证组进行集中评审论证,依照行业标准严把项目评审论证关。为贫困人口代缴各类保险、住房保障、医疗、教育补贴类等上级要求实施,且要求使用涉农整合资金的脱贫攻坚政策类项目,可由项目主管部门直接申报,提供上级政策文件,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把关入库。
(四)注意时间节点。各村委、乡镇、县直行业部门要严格对照项目操作流程的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的项目申报工作。各级对所有拟申报项目的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为充分论证和谋划,县直各行业部门将乡镇的入库申请报告、论证报告、完善后的实施方案、《沈丘县年度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统计表》(合电子版) 等项目申报资料于每年10月底前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脱贫攻坚项目库是规范扶贫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资金管理,发挥扶贫效益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的沈丘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负责全县扶贫项目储备、年度计划、动态管理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办主任兼任。
(二)严格纪律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项目库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预审、初审等工作,对于因为迟报、漏报,影响到当年脱贫攻坚任务落实的相关单位、责任人,给予通报、约谈。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扶贫项目列为当年脱贫攻坚重要督办和考评事项,组织县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通过定期抽查、专项检查、例行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 (办事处)、相关责任部门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全方位监管,实行每月一通报制度,对发现和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责任追究。同时,发挥人大、政协和群众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支持新闻媒体对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实施开展监督,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合理安全。
附件:1、沈丘县____年度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统计表
2、沈丘县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
沈丘县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项目类别:(按照入库范围项目填写)
(四)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五)项目主管单位:(按照责任划分规定的主管单位填写)
(六)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乡镇(办事处)或者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方式: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 万元,自筹资金 万元。
项目建设期限: 年 月- 年 月
项目编制依据: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规范2019—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156号〕
《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脱贫后续扶持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意见》(沈发〔2018〕4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写清项目覆盖农户及贫困户情况,写明覆盖乡村名单和农户及贫困户数量)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四)项目建设标准及投资概算(写清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环节、标准及额度)
三、项目组织管理及运作模式
(一)项目组织保障
(二)项目运作模式(写明项目运作方式、群众参与情况、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带贫减贫机制)
(三)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监管
(四)项目检查、验收、后续管护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五、项目建设效益分析(扶贫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六、项目风险评估
附:项目预计受益农户花名册(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项目申报审批表
沈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