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收到《沈丘县祥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试点资格的请示》和《沈丘县华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试点资格的请示》,同时上述二公司也未按规定参加年审。现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豫政府办【2008】100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12】525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我办依属地监管原则,拟同意沈丘县祥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沈丘县华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试点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19日。
监督举报电话:0394——5101095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