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关于办理交办环保督查问题的公示
(第三批)
一、沈丘县地弘财富广场建筑工地:约300米险工道路未硬化,路面积尘约0.5公分,扬尘问题严重,场区内约500平方裸露黄土未覆盖。
调查处理情况:县住建局进行了立案查处,下发了整改通知:督促企业对道路积尘进行清理,定时洒水;覆盖裸露黄土;对未硬化的道路进行硬化;处罚2万元;
整改情况:目前,企业对道路积尘进行清理,定时洒水;对裸露黄土进行覆盖;对未硬化的道路进行硬化。
责任追究情况:住建部门对企业负责人1名进行了约谈。
下一步,住建将建立健全环境监管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环保“三员”制度,确保施工工地达到“6个100%”的要求。
二、李静混凝土搅拌站:无环评手续,场区地面未硬化,现场有生产迹象。
调查处理情况: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下发了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停产,依法处罚3万元。
整改情况:目前,企业已停产。
下一步,将建立健全环境监管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环保网格化划分的要求,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发生恢复生产。
三、河南乾丰散热器有限公司:一台2蒸吨燃煤锅炉正在使用,现场存放燃煤约3吨,锅炉除尘器积尘较多,不能正常使用,无脱硫脱硝设施。
调查处理情况:对进行了立案查处,下发了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停产燃煤锅炉使用,限一周内拆除燃煤锅炉,并拟罚款3万元。
整改情况:目前,企业的燃煤锅炉已停用,已拆除。
责任追究情况: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下一步,将建立健全环境监管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环保网格化划分的要求,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四、沈丘县三闸纺织有限公司:一台6蒸吨燃煤锅炉正在使用,现场放燃煤约20吨,锅炉除尘器停运,无脱硫脱硝设施。
调查处理情况:对进行了立案查处,下发了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停产燃煤锅炉使用,限一周内拆除燃煤锅炉,并拟罚款3万元。
整改情况:目前,1、企业的燃煤锅炉已停用,正在拆除。2、天燃气锅炉正在安装。
责任追究情况: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下一步,将建立健全环境监管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环保网格化划分的要求,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