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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沈丘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8-11-08     点击数: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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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宣〔2018〕23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沈丘人”评选

活动的通知

 

    为发挥先进典型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届“最美沈丘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最美沈丘人”评选活动,继续深入发掘、评选、宣传表彰一批事迹感人社会认同、群众认可的最美先进典型,用典型的正能量激励和带动全社会做好人、扬正气、筑和谐,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崇德明理、重信尚义、博爱慈善、敦仁礼让的社会新风气,为打造文明沈丘、美丽沈丘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范围

    凡符合推荐条件的沈丘籍公民和在沈丘工作、生活、学习或服役的外地籍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参加第二届“最美沈丘人”评选活动。参评者要求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受群众认可,具有真实性和典型性对社会公众具有道德感召力,能引领新时代社会风尚,在县域内具有广泛的群众认可度和公信度的一线或基层先进典型。已经获得“中国好人”及省、市模范称号的典型人物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三、评选类型和评选标准

    “最美沈丘人”分为“最美教师”“最美医护工作者”“最美警察”“最美检察官”“最美法官”“最美职工”“最美司机”(含出租、公交、长途客运等)“最美村官”“最美公仆”“最美志愿者”“最美创业者”等类型,每种类型候选人原则上不超10名。

    1、最美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由县教体局招聘备案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线的教师,爱国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孝老爱亲,师德高尚,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和科研学术等方面成绩显著。此类别由县教体局负责推荐。

     2、最美医护工作者: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在本县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一线工作3年以上,业务能力强,工作绩突出;真诚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深受同事、病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无私奉献,事迹感人;廉洁行医,拒收红包,无商业贿赂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此类别由县卫计委负责推荐。

    3、最美警察: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以基层一线公安警察为重点,爱民为民,真心诚意服务群众,在生死攸关时刻,有将危险留给自己的高尚道德情操和职业精神,积极投身平安沈丘建设,能够体现时代特征的公安先进典型。此类别由县政法委负责推荐。

    4、最美检察官: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执法为民、崇德尚义、文明办案,勇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够体现检察职业精神和时代良好风尚的优秀检察官。此类别由县政法委负责推荐。

    5、最美法官: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公正执法、廉洁为民、文明办案,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恪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现象,无徇私枉法,无冤假错案。此类别由县政法委负责推荐。

    6、最美职工:坚守在全县各行各业的基层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环卫工等),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爱岗敬业、孝老爱亲、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等方面事迹突出,社会评价高,职工群众公认度高的一线职工。此类别由县总工会、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负责推荐。

    7、最美司机:从事交通运输司机工作满3年以上,遵纪守法,安全驾驶,文明行车,遵守各项交通法规,无重大责任性安全事故和服务事故;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自觉维护行业形象,事迹突出;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优质服务、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老爱亲等方面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 此类别由县交通局负责推荐。

    8、最美村官:从事“村官”工作满3年以上,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认真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在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实绩突出;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履职以来,特别是近三年来农民收入有大幅度增长,特色产业有较大发展,村容、村貌有较大变化,深受人民群众的好评和赞扬。此类别由各乡镇(办)、县委组织部负责推荐。

    9、最美公仆: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爱岗敬业、依法办事、心系群众、无私奉献、廉洁自律、开拓创新,教育身边的人和自己的亲属能自觉遵纪守法,赢得干部群众广泛赞誉和拥护的优秀公职人员。此类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推荐。

    10、最美志愿者: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长期参加城市管理、法律咨询、医疗救助、环境整治、治安防范、文化辅导及各项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助困、助老、助残、助幼等慈善救助活动;积极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此类别由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沈丘县义工联合会负责推荐。

    11、最美创业者: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有创业的精神和行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创办企业能促进城乡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带贫作用,帮助贫困户增收致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和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和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能够引领更多的创业者创业、创新。此类别由县人社局、县工商联、产业集聚区负责推荐。

    四、评选步骤

    整个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个人推荐相结合,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选,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11上旬

    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沈丘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广大干群积极参与,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层层评选,真正把具有示范性、代表性、典型性的“最美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来。

    (二)推荐上报阶段(1120日前

    采取边推荐边宣传的方式进行。在推荐方式上,采取单位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各乡镇(办)推荐人数不少于5人,县直各单位推荐人数不少于1人,县电视台、《新沈丘》报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将开设《最美沈丘人》专栏,对推荐人选的主要事迹进行宣传。

    1、单位推荐。各乡镇(办)和县直各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客观公正进行推荐。在对所推荐的候选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广泛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填写《“最美沈丘人”推荐表》,并随表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推荐表》及事迹材料以A4纸打印,附电子版)一式三份于1120日前报送到县委宣传部宣传科(电子邮箱:xwxcbxck@126.com)。

    2、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可以向所在乡镇、单位或社区(村)举荐和自荐,也可以直接向县“最美沈丘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5103936,电子邮箱:xwxcbxck@126.com)举荐、自荐。

    (三)筛选初评阶段(11月底

    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推荐申报情况,进行筛选和初评,由评委会相关人员对候选人名单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及事迹简介在县内媒体进行宣传和公示。

    (四)评选投票阶段(12上旬

    1、由县评选活动办公室统一印制选票,发放到各乡镇(办)和县直各单位,由各单位负责发放到村街、社区,组织群众进行投票。选票由各单位收集汇总后,于1210日前将汇总结果报送县委宣传部宣传科。

    2、在《新沈丘》报县委政府网、《今日沈丘公众号、智慧手机台发布投票公告,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投票。社会各界群众可通过网络、微信平台等形式进行投票。

    (五)评定公示阶段(12月中旬

    根据社会各界投票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最美沈丘人”评选委员会对候选对象进行评选,结合群众投票和评审的情况,确定最终“最美沈丘人”名单,经评委会审定后在县电视台、《新沈丘》报和县委政府网、《今日沈丘公众号和智慧手机台上进行公布。

    (六)命名表彰阶段(12月底)

    确定“最美沈丘人”人员名单后,起草表彰决定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同时对获得表彰的先进人物将作为“中国好人”、省、市“道德模范”的候选人,积极向中央、省、市推荐。

    (七)集中宣传阶段(2019年1月

    1、在县级新闻媒体开设专栏,组织媒体记者深入挖掘典型人物事迹,全方位宣传报道第二届“最美沈丘人”典型事迹。

    2、统一设计,将当选“最美沈丘人”的事迹和照片制作成展板,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展示。

    3、依托“道德讲堂”,组成“最美沈丘人”宣讲团宣传典型事迹,深入机关、学校、农村、社区进行宣讲。

    4、组织文艺爱好者,创作编排以“最美沈丘人”为主人公的文艺节目,唱响沈丘好声音,讲好沈丘感人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最美沈丘人评选活动的审核推荐工作把寻找最美人物的过程变成推动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全民文明素质的过程。

    (二)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各乡镇各单位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层层发动、严格把关。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出的典型事迹感人、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三)大力弘扬,鼓励向善。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展示。县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宣传全县各领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要把典型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扩大影响,引领风尚。组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身边典型的先进事迹,通过道德讲堂、座谈会、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讲述身边的好人好事,感受道德力量,把学习典型转化为道德实践的具体行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在全社会形成关爱“最美沈丘人”的氛围,让他们得到全社会尊重,树立正确积极的价值取向,引领良好道德风尚的建立。

 

附:第二届“最美沈丘人”推荐表

 

 

中共沈丘县委宣传部     沈丘县文明办

 

201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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