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沈丘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委托就购置沈丘县新华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购置沈丘县新华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
采购编号:沈采中[2016]42号
二、项目内容:
1、采购区域范围:沈丘县城区范围内(东至东环路以东1000米,西至西环路以西500米,北至高速公路,南至华佗路以南1000米);
2、安置房标准要求:五证齐全、现房或期房(现房优先);
3、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国家专项建设基金;
4、采购数量:约10万平方米(以实际成交面积为准)。
(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3、拟投入的房源手续合法,必须具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四、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第3条中规定的五证。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另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9月27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沈丘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联系人:安国文
联系电话:13523681282
2、采购中心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94-5288863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