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县商务局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肉品安全和国有资产安全工作会议。会议旨在切实加强肉品安全和国有资产安全工作,保证人民群众食肉安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站好肉品安全最后一班岗,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进行。商务局全体班子成员、各乡镇(办)外贸经营处主任和定点屠宰场(点)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局纪检组长朱学志同志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肉品安全和国有资产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沈商务[2013]44号文)。《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这两项工作的领导,实行局班子成员包片和局机关干部包乡,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了措施,严明了纪律。明确了每名班子成员分包三个乡镇,并对这三个乡镇的肉品安全和国有资产安全负全责;局机关干部对所分包的乡镇的这两项工作负全责;原外贸经营处主任和定点屠宰场(点)负责人是这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县商务局局长孙炜同志对“双安全”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他在讲话中指出,当前,肉品安全形势严峻,国有资产被非法出租、买卖和侵占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移交前的关键时刻,召开此次“双安全”工作会议很及时、很必要、很重要。对肉品安全工作,他强调:机关驻场人员要严格按照《商务局机关人员驻场监管制度》的要求,坚决做好驻场监管,对定点屠宰场(点)进行全方位监管;坚决落实宰前静养十二小时制度和无害化处理制度;换发新的肉品品质检验证章,并由驻场监管人员负责管理,严禁使用老印章;杜绝“承包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要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有服务才能收费;严禁肉品跨区域经营;局稽查大队要和乡镇密切配合,对辖区内的私屠滥宰窝点一律端掉。对于国有资产安全工作,他要求各位班子成员带队,对已查封的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凡未经局党组同意,擅自建设、出租、买卖的,限期十天之内拆除,恢复原貌;出租、买卖协议作废,损失自负;对于在限期内按照规定拆除,恢复原貌的,不予追究责任,逾期不纠正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暂停原外贸总公司所有破产工作,保持现状。他要求与会人员要统一思想,时刻保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严格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确保移交前的肉品安全和国有资产安全。
会后,各包片班子成员与所分包乡镇外贸经营处负责人、定点屠宰场(点)负责人还进行了分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