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沈丘县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脱贫摘帽和巩固提升两大目标,不断创新工作举措,落细落实各项政策,克难攻坚、奋发作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2018年8月1日,经县级自评、市级初审、省级核查、国务院扶贫办评估验收、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沈丘县正式脱贫摘帽,退出国家级贫困县序列,是周口市第一个、河南省率先脱贫的6个贫困县之一。截至目前,159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累计脱贫29235户118507人,剩余未脱贫1084户3382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27%。
沈丘脱贫攻坚工作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先后获得省扶贫开发A类县、2017年全省脱贫攻坚上半年综合考评第一名、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全省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类县、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等荣誉称号。2018年初、2020年初,沈丘代表河南省先后接受国家脱贫攻坚省际交叉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反馈情况良好,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2017年以来,先后有5个省、130多个县(市、区)到沈丘参观学习脱贫攻坚工作。
脱贫摘帽后,沈丘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的减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有效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人口”的重要指示,按照“三精准”“三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统筹推进“稳脱贫、防返贫、不致贫”各项举措,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取得明显进展。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三类人群”动态监测机制,统筹推进“稳脱贫、防返贫、不致贫”
(一)建立一个机制,实行动态调整。针对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难度大、已脱贫人口和边缘群体返贫致贫风险高等问题,组织开展“三类人群”拉网式大普查,重点核查未脱贫户、已脱贫户有返贫风险人群、边缘户有致贫风险人群,精准界定稳脱贫、防返贫、不致贫人员底子。各帮扶人每月对“三类人群”进行走访,及时将边缘人群纳入救助范围,每月调整一次 “三类人群”台账,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监测。
(二)开展两个帮扶,筑牢政策保障。一是开展分类帮扶。对“三类人群”中未脱贫户、有返贫风险户,主要由科级及以上干部或科级后备干部分包,每人分包1-2户,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乡科级正职干部要包1—2户断代户;对“三类人群”中有致贫风险户,主要由县直单位一般干部、行政村干部或有爱心的乡贤能人分包。二是开展政策兜底帮扶。对纳入台帐管理的“三类人群”,原则上整户纳入农村低保;残疾人及时评定残疾等级,办理发放残疾证,落实好“两项”补贴制度;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民政救助等相应的报补政策,确保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对住房进行第三方评估鉴定,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今年全部改造完毕,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由帮扶单位实行基本面改造,确保做到危房清零。
(三)促进三个增收,提高脱贫能力。一是安置就业促工资性增收。对“三类人群”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针对性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引导外出打工、扶贫车间家门口就业;因年龄较大、身体较差、行动不便、通过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和边缘户劳动力,通过开发护林员、保洁员、学校服务员、村级公益岗位,安置其实现转移就业,通过获得工资性收入促进稳定增收脱贫。二是金融扶贫促生产经营性增收。发挥小额扶贫贷款“造血”作用,对有产业发展能力、符合扶贫贷款条件、有贷款意愿的“三类人群”,发放户贷户用小额贴息贷款,引导自主发展食用菌、大棚果蔬、养鸡养羊等特色种植、养殖和加工产业;对无产业发展能力、符合扶贫贷款条件的“三类人群”户,采取集中托管到种植养殖扶贫基地或龙头企业,发展产业带动增收脱贫。三是政策兜底促补贴性收入。对纳入台帐管理的“三类人群”中未脱贫户、有返贫风险户,全部调整到基地带贫或企业带贫范围,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企带企用金融扶贫带贫范围,确保每户至少有2项以上增收措施链接。
(四)落实四个救助,保障全面脱贫。一是保险救助。为“三类人群”户投保“防贫险”,每人保费120元。对因病、因灾等可能致贫、返贫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赔付遭受意外事故的保险金,确保不出现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2019全年无返贫贫困户。二是托养救助。对“三类人群”中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采取市场运作、政府资助、医养结合的形式,探索开展集中托养、医养结合试点,已定点2家医疗机构、托养人员55人。三是社会救助。通过募集社会资金设立“沈丘县扶贫济困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三类人群”危房改造、基本面改造、生产生活救助、贫困学生资助、集中托养补助、社会助养补贴等。四是能人救助。各行政村动员实力强、有爱心、愿付出的乡贤能人,与本村1—3户“三类人群”签订结对帮扶协议,结成脱贫对子,通过帮助就业、引领产业、技术培训、困难救助等形式,实现结对帮扶户稳定增收脱贫。
二、创新“县建乡管村有能人带动”产业扶贫模式,实现“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壮大、贫困户增收”三方共赢
(一)“县建”:县财政投资建设。全县实施的涉农财政整合资金扶贫项目由摘帽前以道路、村室等基础设施类建设为主,转向种植、养殖和加工等产业发展类扶贫项目倾斜,重点建设食用菌大棚、日光温室、肉牛肉羊养殖场、扶贫车间等产业基础设施。
(二)“乡管”:乡政府实行统一管理。对新上产业扶贫项目,以村级项目为主,投资较大的采取联村共建的方式,所有产业扶贫项目由乡镇统一监管,确保可持续、能带贫。
(三)突出“村有”,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所有县财政投资建设的产业扶贫项目验收合格后,由行业主管部门移交项目所在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管理;联村共建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移交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统筹管理。乡镇人民政府按比例将项目资产和收益资金分配到各收益村集体合作社。
(三)突出“能人带”:带动贫困户增收。注重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能人大户、涉农龙头企业租赁经营产业扶贫基础设施,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协议,租金归村集体经济所有。种植、养殖、加工等“能人”承租方优先选聘贫困户务工,同时留足20%以上区域设立带贫区,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金融扶贫贷款,通过统一供种、统一养殖种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疫病防治、统一市场销售等形式,让贫困户参与到合作经营全过程,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通过把产业发展与村集体经济壮大、金融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结合起来,以整合资金建设产业基础设施,作为村集体资产移交村集体管理;以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产业发展带头人,承租产业基础设施;以金融扶贫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增收脱贫。目前,全县累计培育种植、养殖产业扶贫示范基地37个,带贫龙头企业6家,带动贫困户6797户;建成村级光伏电站341座,总容量25.67兆瓦,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9030户;建成扶贫车间107处,带动就业5635人,其中贫困人口938人,人均月工资2000-3000元;全县548家有贫困人口的村全部组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159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年均收入10万元以上,实现了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壮大、贫困户增收“三方共赢”的良好效果,为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创新“党建+小分队”,集中力量攻克最后贫困堡垒
今年以来,沈丘聚焦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户边缘户等“三类人群”稳脱贫、防返贫、不致贫工作目标,创新实施“临时党支部+帮扶小分队”工作机制,深化党建引领作用,落实精准帮扶措施,集中力量坚决攻克贫困堡垒。
(一)建立帮扶队伍。在保持现有驻村帮扶、结队帮扶工作体系、责任体系不变的基础上,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进一步强化驻村单位的帮扶责任,在全县有驻村帮扶任务的县直单位及二级机构和中央、省、市派出驻村工作队中组建124个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以1084户未脱贫户为单位,组建1065个帮扶小分队,全县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均需编入所在单位临时党支部和帮扶小分队,县处级领导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帮扶“最困难的户”。小分队实行“1+1+1”帮扶模式,即每个小分队帮扶1户未脱贫户、1户脱贫监测户,联系1户边缘户,开展点对点帮扶工作。
(二)精准帮扶措施。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根据“三类人员”致贫原因,实行精准研判、因人因户施策。从帮助发展一项家庭产业、推荐一个就业岗位、办理一笔小额扶贫贷款、开展一次扶贫政策落实整改大检查、链接一项带贫增收措施、实施一次基本住房改造、开展一项消费扶贫、办理一项“防贫险”保险补偿、培养一个政策明白人等几个方面,对未脱贫户制定“脱贫套餐”、 对脱贫监测户制定“巩固套餐”,对边缘户制定“保障套餐”。
(三)落实经费保障。发挥县财政、单位个人和社会的合力作用,建立财政拨一点、单位挤一点、干部捐一点、社会筹一点“四个一点”的多元化帮扶经费筹措机制。县财政为每个小分队下拨1万元的专项帮扶经费;县直各单位从年度工作经费中为每个小分队挤出5000元的帮扶经费;倡导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开展扶贫济困一日捐活动,所捐款项统筹分配到各小分队;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和所在村乡贤捐款捐物,保障每个小分队帮扶经费不少于2万元。
(四)突出帮扶成效。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临时党支部和帮扶小分队,实行帮扶工作旬报制。组织11个督导组不定期抽查各帮扶小分队工作推进成效。通过小分队精准帮扶,确保达到增收措施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环境改善到位、感情交流到位,确保 9月底现行标准下未脱贫户如期高质量稳定脱贫不掉队、脱贫监测户提升质量脱贫不返贫、边缘户改变现状不致贫,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目前,沈丘县124个精准帮扶临时党支部坐镇指挥,下属1065个小分队帮扶资金全部到位,3000多名队员下沉入村,新建家庭养殖圈530处、发放扶贫羊等7505只、危房改造312户、基本面改造736户,取得明显帮扶效果,为攻克最后贫困堡垒、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巩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县委改革办 王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