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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1-26 点击数:376

沈丘县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沈丘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盯紧监督执法工作及执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软实力,彰显执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将法治工作纳入大队年度工作计划中,先后组织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重点对法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坚持按照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当作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来推动落实。同时,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了沈丘县消防救援大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导员杜建伟担任组长,大队长汪清明为副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防火参谋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大队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了对大队范围内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委会议议事日程,行政执法等工作均由领导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不动摇。习近平思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消防大队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治法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自觉以习近平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健全制度体系,夯实法治根基。大队以完善制度体系为切入点,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核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的执法操作指引和流程规范,明确执法权限、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构建“责任明晰、闭环管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消防监管人员职责,建立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确保消防安全责任“不悬空、不断档”。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大队聚焦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公信力。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和行政处罚,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结果公平公正。建立内部执法监督机制,通过案卷评查、执法回访、执法评议等方式,对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偏差。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减少对企业的不必要干扰;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政策,通过教育引导、责令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体现执法的温度和人性化。2025年,大队共检查单位671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336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38份,临时查封1家,责令“三停”1家。

  (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一是依法公布权责清单。大队捋清各项行政执法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以及对应的责任事项、职责边界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完成“两库”建设,开展“双随机”检查,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抽查范围、抽查事项和抽查细则,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并向社会公开。

  (五)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一是进一步监护材料。全面清理消防执法领域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确保能够通过部门交互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二是出台便民措施。实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推行预约办理、一对一专办等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消防大队高度重视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对《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廉政规定和执法规范,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等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消防执法队伍。针对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积极争取编制和人员支持,推动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充实基层执法力量,确保监管工作“有人管、管得好”。

  三、存在的问题

  部分职能部门仍片面地认为消防工作只是消防救援大队的职责,不能有效地履行本部门的消防监管责任,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现象仍客观存在。在日常的联合检查中发现, 大部分职能部门过分依赖消防部门,缺乏主动学习的意识,不能正确认识“鱼”和“渔”的区别。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消防监督力量相对薄弱,执法覆盖面仍需扩大,部分企业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存在反复。

  四、下一步措施

  (一)健全责任机制。充分借助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等平台,健全联合防控、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出台相关细则明确模糊边界, 形成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结合当前广泛开展的创文、创卫等创建工作,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制订各行业消防安全建设标准,健全完善各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行业的消防安全监管。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一是健全立体监管模式。建强各级消委会,扭转“单打独斗”局面,强化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文广体旅、商务、教育等职能部门联防联勤,将施工工地、电动车、危化品储运、消防产品等重点领域纳入联合监管视线。二是建立大数据防控体系。将“智慧消防”主动融入“智慧城市”建设,通过设施设备的集成化和高速公共网络的普及化为消防监管伸向末端提供解决方案,采用自动化控制、3D可视化和互联网技术,对重要消防设备和火灾高风险部位进行实时监控。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完善执法顶层设计。结合消防执法改革和全国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应当及时对一些不再适应当前社会局面的旧法规和旧条例进行修订或废除,积极构建以《消防法》为主体,以地方消防法规、政府规章和技术规范标准为补充的消防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确保监督检查人员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特别是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上,要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消防信息公示制度、随机抽查制度,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比例、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公开方式、处理办法等,形成工作的闭环。二是健全监督执法模式。要丰富对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理手段,增加约谈、执法建议书、指导告知书等警告警示类处罚,告知相关当事者或有关部门, 明确各当事者或有关部门的责任,限制违法行为升级,促进守法整改行为。同时,在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火灾调查等执法工作的运行上建立全流程操作规范。

  (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做好乡镇(街道)消防监管体系建设,大胆探索委托执法新路子,解决消防监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通过定期培训、跟班作业、联合检查提升网格化消防监管工作能力。督促消防站、专职队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加强防消结合能力。加强微型消防站培训和业务指导,打造“防、消、宣”一体化队伍。二是有效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培养“一专多能”的监管执法人员,紧紧围绕夯实“五位一体监管执法模式”,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


沈丘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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