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城乡低保
城乡低保又称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政府对城乡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助制度。主要是为保障城乡贫困居民穿衣、吃饭基本生活不出问题,也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护线和安全网。
2、什么是低保标准、补助水平
低保标准又称为低保保障线,低保标准是指政府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者说低于低保保障线的贫困家庭,才有资格申请低保救助。低保补助水平是指政府给予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的救助金。
2024年我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645元,人均月补助水平32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455元,人均月补助水平228元。
3城乡低保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程序
(1)申请;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2)受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城乡低保的申请受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受理低保申请,农村地区可以实行定期集中受理。
(3)审核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驻村干部等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调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采取:①信息核对。②入户调查。③邻里访问。④信函索证。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5个工作日内,以村(居)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调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村(居)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村(居)民代表人数应不少于总人数的2/3。所有参加评议人员要签字确认评议结果,民主评议要有详细的评议记录。并及时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评议结果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