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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及2017年上半年主要财政工作汇报

来源:本站 时间:2016-11-17

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及2017年上半年主要财政工作汇报

2017年9月4日

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上

沈丘县财政局局长 张文平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及2017年上半年全县财政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020万元,增幅为8.6%,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2.2%。收入总量在全省108个县市中排第32位,比上年下降3个位次;增幅排第76位,比上年下降43个位次;收入质量排第19位,比上年提高8个位次。收入总量连续四年居全市第1位,增幅全市第7位,收入质量全市第2位。

(一)公共财政收入预决算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125676万元,5月份“营改增”全面推开后,报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新口径调整为120872万元,其中:国税部门完成27902万元,地税部门完成65196万元,财政部门完成27774万元。税收收入预算数为91655万元,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75.8%,非税收入预算数为29217万元。

分税种预算收入分别为:

增值税:22485万元;

营业税:9978万元;

企业所得税:9028万元;

个人所得税:2801万元;

资源税:2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2175万元;

房产税:871万元;

印花税:394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3008万元;

土地增值税:7619万元;

车船税:1017万元;

耕地占用税:26647万元;

契税:5630万元。

非税收入分项预算收入分别为:

专项收入:4706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189万元;

罚没收入:405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570万元;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89万元;

    其他收入:108万元。

2、年终决算情况。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终实际完成121020万元,比预算增加了148万元。其中:执行结果的项目涉及7类预算科目,分别为:资源税超收1万元,车船税超收2787万元,耕地占用税超收9586万元,专项收入超收9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超收2525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超收2722万元,其他收入超收1189万元。执行结果的项目涉及12类预算科目,分别为:增值税短收2883万元,营业税短收54万元,企业所得税短收3040万元,个人所得税短收200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短收99万元,房产税短收121万元,印花税短收3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短收1419万元,土地增值税短收6064万元,契税短收91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短收787万元,罚没收入短收2165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决算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2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124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0825万元;

教育支出127118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6788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8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13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68119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335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6578万元;

农林水支出58879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8317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22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8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29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2295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134万元;

其他支出643万元。

经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54494万元,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相应支出科目。

2、年终决算情况。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年终决算数为50009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79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4909万元;

教育支出122409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6828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4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56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95816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626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5059万元;

农林水支出69541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20343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25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32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8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1571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193万元;

其他支出1617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115万元。

(三)关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结果的说明

年初预算财力为482000万元,预算执行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增54494万元,调整预算支出数为536494万元,实际支出为520477万元,未执行数为1601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率为9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计财力未能完成。

(四)财政预算收支执行结果

    收入上。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1020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51080万元、专款收入87757万元、上年决算结余818万元、调入资金41600万元、债券收入6283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18万元,全年可用财力合计为570332万元。

支出上。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00096万元,各项上解支出20381万元,政府债券支出47583万元,全年支出合计为568060万元。

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2272万元,用作结转下年支出

二、2017年财政收支预期目标及上半年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期目标

1、收入预期目标。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今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是127522万元,增长8%。其中:国税部门收入预期目标是31306万元,地税部门收入预期目标是61890万元,财政部门收入预期目标是34326万元。

    2、支出安排。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收入为463822万元。考虑到上级各项增支政策,需调入资金32178万元。根据财力状况,2017年安排支出495842万元。

(二)上半年收支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6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7431万元,占预期目标的52.9%,同比增长16.7%,增收9670万元。收入总量在全市排第1位,在全省排第35位。收入增幅在全市排第3位,在全省排第33位。税收收入完成47611万元,同比增长17.2%,增收6972万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6%。税收质量在全市排第2位,在全省排第18位。从收入结构看,国税部门完成16460万元,占预期目标的52.6%,同比增长87.6%,增收7686万元;地税部门完成32084万元,占预期目标的51.8%,同比下降5.4%,减收1815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8887万元,占预期目标的55%,同比增长25.2%,增收3799万元。

截至6月底,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17007万元,同比增长33.6%,增支79812万元。

三、上半年主要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以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有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全县大局,加大投入,创新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是支持农村脱贫攻坚。在全省第一家成立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彻底改变了各部门在项目安排上各自为政的局面。在整合资金的管理使用上,提出了“四个精准、三个保障、两个监管、一个出口”基本思路。“四个精准”即把握政策精准,落实措施精准,实施项目精准,补贴对象精准;“三个保障”即做好上级资金的统筹保障,县级配套资金的筹措保障,社会资本参与的撬动保障;“两个监管”即审计跟踪监管,督察问效监管;“一个池子蓄水,一个水龙头放水”,即所有统筹整合资金全部进入扶贫专户,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后,整合办办理,国库集中支付,做到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

今年上半年,我县共整合涉农资金24459.68万元,拨付资金9193.63万元,占整合资金数的38%。统筹整合资金优先安排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脱贫攻坚。同时,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扎实开展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工作,及时掌握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动态,对套取、骗取、截留、滞留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专款专用,使扶贫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

二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棉花价格补贴等各类补贴资金12382万元。落实补贴资金2942万元,深入开展农业保险、小额贷款贴息、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工作,调动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积极性。争取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县专项资金1876万元,其中:多争取4个行政村,资金536万元。

三是支持企业发展。清理规范不合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争取市长质量奖20万元,争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1万元,申报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535万元,扶持我县企业发展。

四是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落实城区道路、东环路景观工程、新区四条主干道绿化工程、沙河大桥项目、市政和城市建设资金26891.7万元,城区面貌进一步改善。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资金6163万元,支持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

五是支持环境治理攻坚。筹集拨付资金3208万元,支持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污水管网建设、环境监测站建设、秸秆禁烧等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和城市垃圾处理,较好地保障了全县环境治理深入开展。

(二)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民生支出较好保障

今年以来,在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县财政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重点,扎实细致做好社会托底工作,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和重点支出需要。上半年,全县财政民生支出22.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

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元至6月份,全县教育支出77135万元,同比增长2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3%。完善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实施公办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我县普通高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的标准,足额安排预算资金1954万元。落实义务教育保障资金12775万元,其中:免教科书资金690万元,公用经费8500万元,农村校舍维修资金3173.9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贴411.1万元。继续实施中职资助政策,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

二是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元至6月份,投入就业补助资金1264万元,全面落实就业和创业各项补贴优惠政策。拨付抚恤补助金1872万元,保障优抚对象的切实利益。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年人均4304元,上半年拨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729.02万元;提高城乡低保月补助水平到250元和149元,上半年拨付城乡低保资金4412.7万元。上半年全县69.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岁以上老人月补助标准提高到80元,上半年拨付基础养老金10801万元。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上半年拨付养老金4457万元。建立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拨付资金1114万元,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和财政补助水平分别到150元和450元,上半年,总补偿医疗费用31254.9万元,拨付职工医疗费用4500万元。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50元,上半年落实资金4417万元。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四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元至6月份,财政住房保障支出14610万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生活条件。

(三)监督管理不断强化,财税改革稳步推进

坚持把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税改革作为做好财政工作的重要保障,强化管理监督,完善制度规定,各项改革进展顺利,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综合治税工作成效显著财政部门充分发挥综合治税的主导作用,加强与国、地税部门的工作协调,做到收入进度跟着时间走。全面推进县直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和综合治税工作,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加大PPP模式推广运用力度。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的投资建设。上半年,沈丘县高铁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申报进入省PPP项目库,目前正在招标。

三是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实行预算源头控制,明确要求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强化“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实行“三公”经费单列;大力推行公务卡制度、公车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车运行、公务接待等费用管理办法,在厉行节约、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上半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382.75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四是加大投资评审力度。完善评审机制,拓宽评审领域,强化评审主动服务意识。上半年,评审中心共评审工程项目87个,送审投资额55833万元,审定投资额49448万元,节约政府投资6385万元,审减率11%。

五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简化政府采购计划申报流程。上半年,全县完成政府采购预算统计14062.8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2668.74万元,节约预算资金1394.15万元,节约率9.9%。

上半年,我县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财政收支管理上讲,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税收收入结构不理想上半年,完成收入进度的税种只有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其余7个税种没能完成序时进度,税收结构还需优化。

    二是非税收入征收困难加大,执收执罚力度不够。一些部门和单位认为各项征收管理工作经费已足额纳入财政预算,收不收、罚不罚和自身利益关系不大,因此征收积极性不高,非税收入征收难度大。

    四、2017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狠抓综合治税,确保组织收入提质增量

开展综合治税是省、市、县政府确定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税收稳定增长的有效举措。我们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责,积极为县政府出谋划策,主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衔接,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涉税信息采集归集步伐,确保综合治税工作全面推开。

(二)精准发力,加大脱贫攻坚支持力度

把脱贫攻坚作为天字一号工程,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加大财政资金争取和投入力度。

一是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整合范围内的资金做到应整尽整。2017年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计划统筹自筹整合资金5亿元,目前已整合上级资金34936.37万元。

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及时掌握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动态,保证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和高效使用。要认真学习中纪委召开的全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扶贫政策,确保扶贫措施和资金使用零差错。

三是加大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扶贫

资金运行到哪里,财政监管就要跟踪到哪里。按照“四个精准、三个保障、两个监管、一个出口”的基本思路,做到扶贫资金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合理调度资金,圆满完成全年支出目标任务

按新《预算法》的要求,一是确保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正常拨付。二是确保县人代会确定的各项法定支出及科技、教育等“八项支出”同比有一定增长,做到按序时拨付。三是积极向上级争取专款,保证重点支出。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提高服务水平。

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强化干部培训力度,着力解决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财政部门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良好形象。

    各位主任、 各位委员,在当前宏观经济依然复杂的形势下,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抓好财政政策和财税改革措施落实,对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继续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2017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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