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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3-28

 目录

  第一部分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内设5个职能股室和沈丘县有形建设市场招投标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窗口办事机构和中心管理机构两部分。窗口办事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办理投资经营者申请生产、经营项目的各类证照、文件;办理供水、供电、通讯、交通、土地等基础设施行政审批事项;为投资者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投资、生产经营、税费征收及有关事项的咨询、信息;办理群众需要申领的证照和人才、劳动力需求事宜。中心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提出对进入服务中心审批项目的调整意见,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受理对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沈丘县有形建设市场招投标办公室主要职责:统一管理全县城镇建设工程、城镇公用事业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建设工程、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等招投标工作。监督招投标企业开标、评标、定标活动,调解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规范招投标活动行为。

  二、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没有二级单位预算。与2018年相比,没有新增二级单位预算。

  1.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总计712.2万元,支出总计712.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7.56万元,增长71.7%。主要原因:由于增加了“互联网+政务”服务费280万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7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1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支出合计712.2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91.21万元,占12.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0%;商品和服务出3.98万元,占0.56%;项目支出617万元,占86.63%,主要项目是日常运行经费、设备维护经费、中心窗口人员伙食及生活补助、“一网通办”便民经费、“互联网+政务”服务费、安保经费、引导员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1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97.56万元,增长71.7%。主要原因: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互联网+政务”服务费280万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1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712.2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2018年相比无增加。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2019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没有安排公车运行费。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认真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9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截止到2018年底,行政服务中心国有资产为378.32万元,主要包括车辆、通用设备、办公家具等。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所以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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