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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丘县域副中心镇商贸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5-19

局属各股室:

  关于《沈丘县域副中心镇商贸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沈丘县商务局

2024年5月9日

沈丘县域副中心镇商贸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根据《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周口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周口市乡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周商建〔2023〕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沈丘县县域副中心镇商贸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将县域副中心镇商贸中心打造成提升型乡镇商贸中心,提升商贸服务水平和品质。打造乡镇特色商业街,突出乡土文化和地方特色,吸引游客和消费者。建设乡镇商贸中心+电商园综合体,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乡镇经济发展水平。

  二、建设任务

  完善商贸基础设施,提升乡镇商贸服务水平,包括改善市场环境、提升交易场所设施、优化物流配送等。培育乡镇特色商业街,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小吃、手工艺品等,打造具有吸引力的商业街区。建设乡镇商贸中心+电商园综合体,引进电商企业入驻,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乡镇商贸综合实力。

  (一)提升型乡镇商贸中心:经营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具备日常百货、餐饮理发、家电纺织、亲子娱乐、洗衣维修、快递收发、农资农具、生活信息服务等功能,配备基本分拣配送设施、线上线下购物等相关设备。

  (二)特色商业街:远离交通主干道,长度500米(含)以上建设沿主要街道条状分布的农村特色商业街形态,规划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包括商贸中心、超市、餐饮、物流站点等服务网点,满足周边居民的米面粮油、家居百货农资,以及美容、美发、餐饮等消费需求。

  (三)乡镇商贸中心十电商园综合体:在乡镇商贸中心设立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特色产品展区,至少设置1个电商直播间(10㎡/个),直播人员不低于10人,组织开展直播带货。

  三、保障机制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引导和扶持乡镇商贸中心建设。

  (二)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实施方案的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评估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和优化方案,确保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加强总结推广。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等媒体加大县域副中心镇商贸体系建设成效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正向舆论氛围,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社会参与度。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加强相互交流与借鉴,增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沈丘县商务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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