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乡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助推沈丘县率先建成农业强县,依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特制定沈丘县乡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项目为引领,重点强化乡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内容,通过努力,县、乡、村基本实现县有综合商贸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有便民商店,县乡村商贸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为重点,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加快推动乡镇商业网点设施、功能业态、市场主体、消费环境等改造提升。到2025年,建设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一体化县乡村商贸服务体系。
二、建设任务及标准
(一)县级综合商贸中心
1.建设任务。将县城打造成县级消费升级的“排头兵”。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对县城购物中心、综合商贸中心、大型连锁商超等现有商业网点改造升级,推动业态集聚、服务提升。
2.建设标准。提升型县城综合商贸中心建设标准。一是经营面积一般在20000—30000m左右;二是提供娱乐、休闲、亲子、健身、教育、物流、餐饮、维修、美容美发、小额存取代理等服务,拓展空间载体,打造多功能、多业态、复合型的县域商业集聚区(微商圈);三是提供家电、通讯、服装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大件消费需求。
(二)乡镇商贸中心
1.建设任务。把乡镇建设成服务周边的商贸中心。发挥乡镇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引导连锁商贸流通企业采取自建、改造、股权合作等方式,对现有乡镇商业设施进行改造升级,优化生活服务供给,使乡镇基本满足周边居民米面粮油、农资、家居百货以及美容美发、娱乐餐饮等一般性消费需求。
2.建设标准。提升型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标准。一是经营面积(单体商超形态,其他可根据实际确定)在1500㎡左右以上,二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基本分拣配送设施、线上线下购物等相关设备,建有固定停车场;二是具备休闲、娱乐、亲子、健身、生活服务等功能。三是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农具等销售和基本技术服务。四是具备简易仓储配送功能,为一定范围内村级商店、农户等提供小批量商品配送服务。五是发布线上线下生活服务信息。
(三)村级便民商店
1.建设任务。推动村级便民商店建设。把乡村商贸体系末端建设好,引导电商、物流、连锁商超、益农信息社等通过特许加盟、联营联销、供应链赋能等方式,改造村级便民商店,规范进货渠道、完善制冷保鲜设施、配备快递收发设备,增加农资、金融、涉农信息化等服务,将乡村便民商店打造成末端综合性服务网点,保障村民就近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服务。
2.建设标准。提升型村级便民商店建设标准。一是经营面积一般在100m?以上,商品单品(SKU)不低于500种,商品统一采购率不低于70%。二是配置与连锁经营、小额存取等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ATM机等设施设备。提供农产品上行服务的村级便利商店,可配备真空包装机、冷柜、简易直播设备等。三是采取直营、加盟等连锁经营模式,提供小额存取代理等服务。四是提供小批量农产品、手工制品等的上行服务,包括包装、代销、快递代发等增值服务。五是依托两堂三中心,提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文化礼堂、乡村振兴讲堂、家宴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儿童课后活动中心,融合便民服务、便民超市、物流站点、电商直播、村卫生室等功能,打造乡村小型综合服务区。
三、工作措施及实施步骤
(一)改造提升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3家。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对县城购物中心、综合商贸中心、大型连锁商超等现有商业网点改造升级,推动业态集聚、服务提升。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2023年10月
(二)建设改造22个乡镇(办)商贸中心。对现有乡镇商业实施进行现代化改造、新建改造一批商贸中心、超市等服务网点;优化生活服务供给,配备基本分拣配送设施、线上线下购物等相关设备;建有固定停车场,具备休闲、娱乐、亲子、健身、生活服务等功能;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农具等销售和基本技术服务;具备简易仓储配送功能,为一定范围内村级商店、农户等提供小批量商品配送服务;发布线上线下生活服务信息等消费需求。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6月—2023年11月
(三)建设改造村级便民商店612家。改造一批村级连锁便民商店引导电商、物流、连锁商超等通过特许加盟、联营联销、供应链赋能等方式,配置与连锁经营、小额存取等相
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ATM机等设施设备;提供农产品上行服务的村级便利商店,可配备真空包装机、冷柜、简易直播设备等:采取直营、加盟等连锁经营模式,提供小额存取代理等服务。四是提供小批量农产品、手工制品等的上行服务,包括包装、代销、快递代发等增值服务;依托两堂三中心,提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文化礼堂、乡村振兴讲堂、家宴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儿童课后活动中心,融合便民服务、便民超市、物流站点、电商直播、村卫生室等功能,打造乡村小型综合服务区等多样化服务,保障村民就近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服务。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委、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邮政沈丘分公司、各乡、镇、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6月—2023年10月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此项工作有序有效深入推进,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沈丘县乡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郭临君同志任组长并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联络调度。
(二)强化运行调度。制定工作专班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度研判全县工作推进情况,摸清当前乡村
商贸体系现状、底数,掌握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物流快递企业项目建设改造计划、意愿及难点。综合确定本地乡村商贸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计划、行动方案,明确量化目标、工作举措、时间步骤,做到统筹考虑、上下“一盘棋”、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切实可行。工作专班要强化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各类问题,确保工作落实有力。
(三)加强项目支撑。在商务、农业农村、物流等领域,积极争取相应项目支持政策,通过扶持政策向商贸企业、大型连锁商超倾斜,充分调动本地企业积极性。结合本地企业发展规划,综合确定建设项目,以项目为依托,扎实开展乡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工作。
(四)加强考核评价。为保障乡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行动顺利进行,全面、准确掌握各县乡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进度、现状、趋势、短板及存在的问题,由县商务部门每月对责任单位的乡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于绩效评价分值靠后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