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商建〔2025〕1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商建函〔2025〕4号),以及周口市《关于征集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县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验收小组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沈丘县再生资源回收能力提升项目、弘众商贸仓储物流升级改造项目进行验收,根据《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指导清单》确定的有效投资规模,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30%,单个项目补贴额不超过500万元。现决定向周口市商务局提交复核申请,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名单如下:
1.沈丘县再生资源回收能力提升项目,承办单位:河南都士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核定有效投资金额271.3095万元;
2.弘众商贸仓储物流升级改造项目,承办单位:周口弘众商贸有限公司,核定有效投资金额579.9815万元。
如对相关企业或者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具体、实事求是,否则不予受理。
公 示 期:5个工作日(2026年1月15日至1月21日)
受理部门:沈丘县商务局(文广大楼17楼)
联系电话:0394-5222623
沈丘县商务局
2026年1月15日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