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4日 星期二
长者助手
无障碍浏览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告公示 > 正文

关于张朋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5-10-27     点击数:409
字体大小:【 】  打印 打印 分享到:

北京自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你单位职工张朋要求工伤认定的申请。本局于2025年10月20日将《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周(沈)人社工伤举字〔2025〕10号)邮寄你单位,后无人接收被退回。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现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沈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7日


下一篇: 没有了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411624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10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035
豫ICP备13003979号-1 公安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62402000128号  版权所有:沈丘县政府网2011-2025  
网站运维电话 0394-5222096  邮箱: sqrmtzx@163.com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
X
X
X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