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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若愚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5-07-16     点击数: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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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机关受理了吴若愚的工伤认定申请,并于2025年6月27日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周(沈)人社工伤认字〔2025〕64号),因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决定如下:

  2023年8月13日下午6点左右,吴若愚在中交二航局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至豫皖省界项目部预制梁场操作压浆机设备,压浆料输送过程中压浆料凝结成块堵在螺旋柱里,没办法进行压浆料输送,吴若愚用手去把凝结块拿出来的时候,不小心被螺旋柱打伤右手。事后被送往沈丘县大邢庄镇卫生院进行救治,因无法治疗,又前往临泉县人民医院救治。临泉县人民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为:右手中指挤压伤离断伤。吴若愚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沈丘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沈丘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沈丘县东环路与泰安东路交叉口路北

  联系电话:13938062188

沈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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