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及评定细则,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通过“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景观评审、暗访检查、党组研究”等程序,我县青甜小镇拟认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9日至9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沈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股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