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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1)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3-17     点击数: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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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豫政办〔2021〕11号)和《中共周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周口市实施放权赋能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周编〔2021〕45号),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对我县27个政府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其中,5个部门权责事项无变化,22个部门权责事项有变化。新增职权387项,其中,行政许可165项;取消职权36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变更职权90项。调整后,27个政府部门职权事项共计3163项,其中,行政许可363项,行政处罚1963项,行政强制83项,行政征收14项,行政给付52项,行政检查214项,行政确认105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奖励35项,其他职权330项。

  根据全省放权赋能改革工作要求,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后,共计239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211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职权7项。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使职权,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承接的权力事项,不得擅自取消、转移权力和责任。权责清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后,各单位要及时在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公开,提升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公众的效率和水平。

  对于已公布的行政职权事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县政府部门权责事项调整统计表.xlsx

县政府部门权责事项调整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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