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正确带领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紧盯“一门集中、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工作标准,率先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发证窗口统一出件”工作标准,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强力推进“一门集中、一窗受理、受审分离、限时办结”服务新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中心入驻42个部门2164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设置6个功能区,2023年以来受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70多万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9%以上,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显著提升,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分级施策、共同推进。按照“普通业务综窗办、特殊业务专窗办”的方式,分级分类推进“一窗综合受理”工作。在县级:“一门集中”关闭了15个分散运行的部门服务大厅,统一入驻县级智慧政务服务中心,1个窗口可受理36个部门的1664个事项,包括社保、医保等高频业务,按照“一窗受理、受审分离、限时办结”的模式运行,提升了窗口利用和人力资源效率,压缩了权利寻租的空间,避免了微腐败行为的发生。在乡镇(街道)层级:除公安、税务、市场监管外其他各站所业务,全部入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受理窗口,按照受审分离、限时办结模式运行。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正有序推进。
整合资源、夯实支撑。打破部门界限,整合多层级、多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资源,融合建设包括“一窗综合受理”在内的政务服务支撑体系。在电子政务外网融合方面,将“财政外网、教育城域网、远程教育网、人社就业网”等部门外网与电子政务外网融合建设,并与部分部门专网安全互联,构建了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的电子政务外网支撑体系。在数据中心机房融合方面,将除警务类、涉密类之外其它各部门的13个机房关闭,设备统一整合迁入县政务大数据中心机房,通用软硬件县级统筹调配使用,同步推动各部门业务网络合并和迁移上云。
优化服务、加强管理。在能力提升方面,从各单位工作人员中择优选聘100余人,从事综合窗口受理和引导、咨询、帮办服务工作,通过“轮岗交叉培训、乡镇跟班轮训”等方式,提升全员全科服务水平。在优化服务方面,综合受理区设“办不成事窗口”,解决群众在办理业务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为便利老年人、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辟了“绿色通道”,实行视听信息无障碍服务和手语交流等便捷服务;针对特殊情况开展“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实体办事大厅由原来的每周5个工作日增加为6个工作日;建成7×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推行证照免费邮寄服务和事项“都市圈”通办,与山西沁源等县“跨省通办”,实现了服务群众从“最后一公里”向“零公里”迈进。在制度建设方面,出台了《沈丘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对进驻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工作机制、工作程序、管理和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依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制定了接待礼、服务礼、着装礼、行为礼、仪表礼的《政务服务中心礼仪规范》及《一次性告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
科学梳理、勇于创新。一是2023年初,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率先搭建自建政务服务平台,以“一门集中、一窗受理、受审分离、限时办结”模式,对接省平台“五级三十二同”标准,对36个单位2164项梳理后,全部纳入“综窗”受理。二是在“综窗”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一件事”集成办理,所有办件采用集中资料流转和统一出证方式,变百姓跑为工作人员跑。2021年8月,将公安户籍融入公安“综窗”办理,进驻中心实体办事大厅。三是建立了智慧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和“受理—审核—审批—统一出件”的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对于正常受理、临近超期、已经超期的受理办件,分别自动亮绿灯、黄灯、红灯警示,规范约束各单位限时办结,对超期办理的事项,由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核实,倒逼各单位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四是设立公共服务区,积极协调民生关联商业公司进驻中心实体办事大厅,同时将单独设立的婚姻登记等相关办事专区落地启用。五是建设中心城市书房,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免费阅读,让群众更方便,让服务更温馨、更贴心。
在下一步政务服务“综窗”改革工作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将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好差评”工作机制,充实“一件事”主题场景服务专窗,全体政务服务中心干部职工协力齐心,牢牢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稳定底线、廉洁底线”,在“政治站位、勤政履职、能力作风、规范行为、弘德聚力”上狠下功夫,努力实现“全新的精神风貌、全新的工作状态、全新的机关形象、全新的工作业绩、全新的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