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87号)拟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进行贴息。
一、贴息对象和贴息标准
对试点县域内符合豫政办〔2021〕5号文件和豫财农水〔2021〕10号文件要求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2022年12月31日(含)前结清的,按照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实际结息金额,给予年化贴息率2%的贴息。依据豫财农水〔2022〕87号文件精神,已经逾期(含本金及利息)的担保贷款不予贴息。
二、公示期为2023年2月3日至2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金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94-5669606
联 系 人:师华伟
附件:沈丘县邮储银行等5家银行农业信贷担保贷款项目清单.xlsx
沈丘县金融服务中心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