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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释义 第三章 第三节 公正: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2)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时间:2021-07-29     点击数:4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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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正”的现状:成就与问题

  社会公正的实现,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追求。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消灭剥削阶级,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为的是使广大人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公平地享有各种权利和机会。改革开放以来,党带领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GDP年均增速保持在9%以上,社会生产力和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经济总量稳居世界前列,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这些都为实现社会公正提供了强大的基础和保障。

  当前我国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具体成果包括:一、缩小收入差距。近年来,国家通过一系列再分配手段和政策措施努力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将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到3500元,减轻工薪阶层税负;2006年取消农业税,每年减轻农民负担约1335亿元;全面确立最低工资制度,并连续上调最低工资、基本养老金;大幅提高国家扶贫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深化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管理,对国企工资总额进行调控;这些对策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分配格局,缩小了居民收入差距。二、初步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自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当前已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并且社会保障制度仍在不断完善、覆盖人群不断扩大,保障水平持续提高。2007年我国开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目前已从制度上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对城乡居民的全面覆盖。2012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面覆盖。三、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取消了农业税、牧业税和特产税,建立农业补贴制度,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户籍制度改革,部分地区已取消二元户籍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推进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半封闭社会转变为开放型社会、从传统农业社会转变现代工业社会的三大社会转型,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发展不平衡、资源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拉大、社会建设相对滞后等影响社会公正的因素。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社会上还存在不少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和问题。比如,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城乡发展差距,城乡分治、户籍制度使农民无法享受同等的机会、资源和福利;未形成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仍存在上学难、就业难、看不起病、住不起房等民生问题;教育、医疗等机会和资源分配不平等;就业与劳动报酬中的身分、性别等歧视因素;“权钱交易”、“关系风”、“潜规则”等各类腐败现象;由权利和资本造成的特殊利益集团,并造成官二代、富二代与草根阶层的显著差距,导致社会阶层固化。

  (四)促进公正的原则和途径

  在当今中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也是党和国家未来工作的重中之重。

  始终坚持发展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关键。公平正义并非抽象的口号,需要现实的社会经济条件来保证。恩格斯告诉我们,“社会的公平或不公平,只能用一种科学来断定,那就是研究生产和交换的物质事实的科学——政治经济学。”[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273页。]也就是说,要解决公平正义问题,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的呼吁,而要遵循“现代社会生存和发展的规律”,即政治经济学规律。历史证明,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社会公正只能是空中楼阁。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集中精力搞经济建设,不断增加社会财富和改善人民生活,才能为社会公正的最终实现提供经济基础和物质条件。

  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进一步深化经济、政治和社会体制改革,缩小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居民在收入、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权利和资源上的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严厉打击腐败、特权等不公正现象,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突破利益固化的藩蓠,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的弊端。拿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改革决心和勇气,推进有利于社会公正的各项改革。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消除当前收入分配制度中的不合理因素,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必须指出的是,收入分配改革,必须遵循经济规律,依生产力发展水平而定,不能盲目求快。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分配关系反映着该时期该社会的生产关系,并最终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因此,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根据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来决定收入分配改革的具体方案,兼顾公平和效率,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

  继续完善和扩大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它不仅能使社会弱势群体享受生活和发展的基本权益,而且促进社会福利为广大人民共同享有。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使我国社会保障建设向着使全国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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