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呈报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现公告、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1年我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49347.53万元。计划整合中央资金28657万元,省级资金4300元,市级资金2711万元,县级资金13679.53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0258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522万元,市级衔接资金2398万元,县级衔接配套资金500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在基础设施类、产业发展类和其他类方面安排使用项目,计划对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69个,子项目320个,项目实施后,惠及脱贫人口72835人。具体为: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安排39个,预计投资21404.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247.13万元、省级资金4300万元、县级资金10857.31万元;产业发展类项目计划安排29个,预计投资26646.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22409.86万元、市级资金2398万元、县级资金1838.2万元;其他类项目计划安排1个,预计投资1297.03万元,其中:市级313万元,县级资金984.03万元。
三、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
(一)县纪委监委、检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实行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0天。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深入参与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年底支出进度达到要求,同时按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要求,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完工,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监督电话:0394-5100036。
三、沈丘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项目对接资金投入一览表
沈丘县财政局
二0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