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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8-05     点击数:3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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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新态势、新情况,为尽早阻断疫情传播,严防输入,严防扩散,确保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特发布此公告:

一、博物馆、图书馆、游泳馆、麻将馆、歌厅、舞厅、游戏厅、网吧、影院、洗浴、小旅店等公共场所,足疗、酒吧、咖啡厅、球馆、健身房、按摩院等休闲健身场所,以及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室内儿童娱乐项目等暂停营业。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停止集体宗教活动。

二、各类演出、赛事、论坛、集会、展会、人才招聘会及促销、庆典等涉及人员聚集的大型活动全部停止。确需举办的,上报周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三、提倡婚事缓办,丧事从简。全县境内所有餐饮单位(饭店)一律禁止举办生日宴、升学宴、红白喜事等集体性聚餐,同时禁止餐饮单位(饭店)在大厅举行就餐。取消大排档、地摊等餐饮服务经营。

四、营业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院、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及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进入人员、驾乘人员一律测温扫码佩戴口罩,并切实做好人员密集场所通风、消毒等工作。

五、全县药品零售企业一律暂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不得接诊发热病人,不得销售上述“四类药品”。如遇群众购买上述药品,要引导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症状人员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六、对本公告未涉及的人员较多、密闭性强、通风不畅,难以落实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经营性场所,请经营者积极顺应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自觉履行防控主体责任和义务,主动暂停相关经营项目和活动,严防人员聚集,严防疫情传播,贡献出我们每个人的力量。

应急办电话:0394—5222440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394—5102226

沈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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